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中心工作小结

~镇地域面积73.4平方公里,辖4个居民区,22个社区居委会,23万人。2003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亿元,实现利税3.74亿元,财政总收入1.06亿元,经济社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个行政村,常住人口12.5万人,暂住人口5.5万人,实有总人口达18多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感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特别是今年以来,随着平湖城区范围的扩大、征迁力度的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不断推进,出现“三多”现象:企业越来越多,外来民工越来越多,矛盾纠纷越来越多。我镇的刑事、治安案件呈高发势头,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增多,新矛盾、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而且表现出易激化、群体性特点,这对我们~镇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面对不容乐观的形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和信访工作,自2003年8月22日市委、市府在全塘镇召开乡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中心建设现场会后,我们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筹备,组建班子,落实场所和人员,于去年9月中旬建立了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联动中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工作人员热情服务,运作高效、便捷,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我镇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上级的要求。具体工作如下:

一、统一认识,组建班子

市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后,参加会议的同志将会议精神向领导作了详细的汇报。镇党委政府又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和党政班子会议,专题听取镇综治委关于我镇开展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汇报,积极商讨联动服务工作的措施和方法。根据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乡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平湖市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检查验收标准》的要求,镇党委办下发了《关于建立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的意见》,组建了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有党委分管信访的副书记和政法副镇长两位同志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人员由镇综治办、司法所和信访办的全体工作人员组成。每个工作日有综治、司法、信访工作人员各一名在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受理室值班,休息日党委、政府领导到联动中心办公。

二、落实场所,配备设施

镇党委政府在办公用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收回了已出租的门面的进行改造后,给联动中心作为办公用房,目前,“联动中心”共有办公用房8间,分为侯访室、受理室、信访室、综治办、司法所、主任室、调解室、会议,现有电脑7台和传真机1台,另外新添置了现代化办公桌、文件柜、电话、沙发、会议桌、等办公用具设施。联动中心成立到现在二次政府共投入31万元资金(包括房屋改造)。去年,我镇新分来的两名军转干部全部充实到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加强力量,目前“联动中心”共有工作人员7名。镇党委政府为确保“中心”正常运行,财政经费给予保证,专门把联动中心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三、明确职责,健全制度

根据市委办(2003)24号文件要求,明确了联动中心承担的值班接待来访、分类处理、化解矛盾、业务指导和培训、法律咨询和援助等五项工作职责。在制度建设方面,一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摸制度,每月一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摸,掌握集访与纠纷的苗头,有针对性地预防集访与纠纷的发生,及时化解矛盾;二是调解中心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召开一次由综治、司法、信访、土管、村镇、工办、农经、民政等部门参加的会议,汇报各线存在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如国庆期间重点围绕劳资纠纷、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等可能引发群体性的矛盾纠纷,进行广泛排查,对梳理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认真予以调处解决。另外,还建立了《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值班接待制度》、《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学习制度》、《综治司法联动服务中心信息排查反馈制度》、《信访受理制度》,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原则、纪律,明确了调解中心工作和法律援助的范围,并把上访须知《信访条例》,综治工作职责、制度、纪律,司法所职能、纠纷受理程序、工作纪律及联动中心工作人员照片等相关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组织情况上墙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整合资源,有效运作

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建立了“五统一”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工作运作机制。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实行一条龙服务,坚持做到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监督、统一归档。

1、加强服务,有序分流。在接受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的同时,我们把所有的纠纷和上访、信访都在受理室进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在接待来访时,服务态度做到“四心”:接访热心,听讲耐心,登记细心,工作有责任心。从去年9月中旬开展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以来,“联动中心”已受理群众来访43批、187人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把这些受理案件及时分流处理。一是涉及民间纠纷的问题,由镇司法所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基层调解组织办理,需要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的,严格程序,提高协议书的质量,使矛盾纠纷妥善解决,避免反复。共涉及民间纠纷28起,调处成功28起,调处成功率100%,其中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7份,涉及金额32.8万元,全部履行完毕。二是涉及信访的问题,由信访办负责办理,涉及信访的案件有44起,人数185人,办结44起,办结率达100%三是涉及法律政策咨询或转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问题,由接访人员当场给予详细地解答。涉及法律政策咨询有49起,转其他部门办理的有4起,接访员一一给来访群众以满意的答复。四是对有些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问题,努力引导当事人走诉讼的道路。如普林寺箱包厂和时代服装公司的劳资纠纷,成功引导职工通过诉

第二篇: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中心工作小结综治司法信访联动中心工作小结

大麻镇地域面积73.4平方公里,辖4个居民区,22个社区居委会,23万人。xx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亿元,实现利税3.74亿元,财政总收入1.06亿元,经济社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个行政村,常住人口12.5万人,暂住人口5.5万人,实有总人口达18多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感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特别是今年以来,随着平湖城区范围的扩大、征迁力度的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不断推进,出现“三多”现象:企业越来越多,外来民工越来越多,矛盾纠纷越来越多。我镇的刑事、治安案件呈高发势头,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增多,新矛盾、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而且表现出易激化、群体性特点,这对我们大麻镇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面对不容乐观的形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和信访工作,自xx年8月22日市委、市府在全塘镇召开乡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中心建设现场会后,我们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筹备,组建班子,落实场所和人员,于去年9月中旬建立了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联动中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工作人员热情服务,运作高效、便捷,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我镇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上级的要求。具体工作如下:

一、统一认识,组建班子

市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后,参加会议的同志将会议精神向领导作了详细的汇报。镇党委政府又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和党政班子会议,专题听取镇综治委关于我镇开展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汇报,积极商讨联动服务工作的措施和方法。根据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乡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平湖市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检查验收标准》的要求,镇党委办下发了《关于建立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的意见》,组建了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有党委分管信访的副书记和政法副镇长两位同志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人员由镇综治办、司法所和信访办的全体工作人员组成。每个工作日有综治、司法、信访工作人员各一名在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受理室值班,休息日党委、政府领导到联动中心办公。

二、落实场所,配备设施

镇党委政府在办公用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收回了已出租的门面的进行改造后,给联动中心作为办公用房,目前,“联动中心”共有办公用房8间,分为侯访室、受理室、信访室、综治办、司法所、主任室、调解室、会议,现有电脑7台和传真机1台,另外新添置了现代化办公桌、文件柜、电话、沙发、会议桌、等办公用具设施。联动中心成立到现在二次政府共投入31万元资金(包括房屋改造)。去年,我镇新分来的两名军转干部全部充实到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加强力量,目前“联动中心”共有工作人员7名。镇党委政府为确保“中心”正常运行,财政经费给予保证,专门把联动中心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三、明确职责,健全制度

根据市委办(xx)24号文件要求,明确了联动中心承担的值班接待来访、分类处理、化解矛盾、业务指导和培训、法律咨询和援助等五项工作职责。在制度建设方面,一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摸制度,每月一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摸,掌握集访与纠纷的苗头,有针对性地预防集访与纠纷的发生,及时化解矛盾;二是调解中心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召开一次由综治、司法、信访、土管、村镇、工办、农经、民政等部门参加的会议,汇报各线存在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如国庆期间重点围绕劳资纠纷、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等可能引发群体性的矛盾纠纷,进行广泛排查,对梳理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认真予以调处解决。另外,还建立了《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值班接待制度》、《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学习制度》、《综治司法联动服务中心信息排查反馈制度》、《信访受理制度》,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原则、纪律,明确了调解中心工作和法律援助的范围,并把上访须知《信访条例》,综治工作职责、制度、纪律,司法所职能、纠纷受理程序、工作纪律及联动中心工作人员照片等相关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组织情况上墙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整合资源,有效运作

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建立了“五统一”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工作运作机制。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实行一条龙服务,坚持做到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监督、统一归档。

1、加强服务,有序分流。在接受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的同时,我们把所有的纠纷和上访、信访都在受理室进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在接待来访时,服务态度做到“四心”:接访热心,听讲耐心,登记细心,工作有责任心。从去年9月中旬开展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以来,“联动中心”已受理群众来访43批、187人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把这些受理案件及时分流处理。一是涉及民间纠纷的问题,由镇司法所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基层调解组织办理,需要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的,严格程序,提高协议书的质量,使矛盾纠纷妥善解决,避免反复。共涉及民间纠纷28起,调处成功28起,调处成功率100%,其中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7份,涉及金额32.8万元,全部履行完毕。二是涉及信访的问题,由信访办负责办理,涉及信访的案件有44起,人数185人,办结44起,办结率达100%三是涉及法律政策咨询或转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问题,由接访人员当场给予详细地解答。涉及法律政策咨询有49起,转其他部门办理的有4起,接访员一一给来访群众以满意的答复。四是对有些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问题,努力引导当事人走诉讼的道路。如普林寺箱包厂和时代服装公司的劳资纠纷,成功引导职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我们帮助职工聘请律师,先向劳动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然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加强协调,团结协作。开展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基础在组织,关键在协调。没有协调或协调不好,“联动中心”就形同虚设。所以,综治、司法、信访三部门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联动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和调解中心成员单位例会,汇报一个月来案件的办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重点疑难问题,组织综治、司法、信访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集中精力解决。如为了做好去年11月11日嘉兴市领导来平下访接待工作,我们联动中心及时召开会议研究,从机关干部中抽调43名同志于11月8日9日两天时间协同做好嘉兴市领导来平下访的候访接待工作,共接待来访33批次,人员172人次。接待候访过程中,我做到文明热情的同时,向信访群众讲清要求,务请信访人员按规定依法有序上访,为嘉兴市领导来平下访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了努力;再如我镇三港村村民吴某在建造猪舍时,小工郭某从高处坠地身亡。房东吴某怀疑郭某因病坠地身亡,想拒付补偿款。由于综治司法信访的相互配合和协调,使得这起纠纷早参与,早调处,最终做通了吴某的思想工作,支付了郭某的死亡补偿款,化解了矛盾,使得这起纠纷妥善解决,避免了一起闹尸事件。

3、加强监督,统一归档。对分流的纠纷案件和信访案件,都按照规定,认真办理。通过月度例会的形式,加强监督。对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办理质量不高的单位、部门,由镇综治委发抄告单,限期办理,并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统一归档,资料齐全。对联动中心运转过程中每年环节做到文字有记录,并统一由联动中心归档,做到有案可查。既方便群众今后查阅,又有利于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监督。

经过近7个月的实践,我镇的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了综治、司法、信访职能上的融合,网络上的组合,力量上的整合,工作上的配合,信息上的汇合,不仅使三家的工作目标明确。实行综合治理、信访与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力量统一调配使用,互相联系与合作,使纠纷、信访问题依法分流、依法处理,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信访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步伐,在力量上形成了合力,改变了过去单枪匹马的被动局面,而且有效地预防了各类矛盾纠纷的激化,起到了上为政府领导解难下为百姓排忧和服务社区、面向大众、方便群众、化解矛盾的作用,大大增强了我镇维护社会稳定的防控能力,有力地保障了我镇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

大麻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第三篇: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中心工作小结心得体会之一:保持党员先进性创优服务促发展

党的十六大提出,在全党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重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全面指导下,在“中心”领导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下,集中地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活动采取了学文件、听汇报、记笔记、谈体会等多样化的方式,集中分散相结合地对“党性”进行了全面的学习。

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重要性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对这次活动非常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新阶段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涉及全党,政策性强,任务重,意义重大。”曾庆红同志要求,此次教育活动,一定要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始终做到“三个代表”上下功夫。这项工作已列入今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搞好这一活动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认识,坚决贯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做好试点工作。

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的重大举措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地把握了我党作为执政党建设的规律,赋予党的性质鲜明的时代意义,赋予党的指导思想鲜明的时代精神,赋予党的宗旨鲜明的时代内涵,赋予党的任务鲜明的时代特征。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我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要求全党把这一重要思想贯穿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就是更扎实深入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党员的头脑,使我们党充满生机与活力,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这次教育活动,是以全体党员为教育对象,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主题,抓住了党建工作的基础和根本,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的建设,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为了使这次学教活动落到实处,“中心”党委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制定了细致的学习方法和步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并结合当前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服务,严格执行“九公开、”“六类事项办理制”,以“保持党员先进性,创优服务促发展”为目标,以大公无私、忘我奉献的模范行动,向党组织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心得体会之二:如何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重要保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是全体党员学习进步的第一要务,是实现经济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党的先进性是党的生命线,能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民心向背,事业兴衰,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全面指导下,在“中心”领导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下,集中地开展了全体党员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提出了“保持党员先进性、创优服务促发展”的学习口号。在如今这个时代,是要求人们终身学习的时代,共产党员要站在时代的前沿,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局势,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面对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们每一位党员都要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学习知识、加强修养、增强党性,把它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来认识、来对待,孜孜以求,学而不怠。无论是在任何环境中,都要保持一个共产党员永久的先进性和政治思想上的清醒和坚定。

第一,坚持学习、提高素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其科学思想和精神实质,下功夫提高理论修养。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还要抓紧学习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学习一切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新知识,学习做好本职工作所必须的一切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领域。只有广大共产党员的思想文化等各方面素质得到不断提高,才能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自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引导人民群众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并团结起来为之奋斗,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也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必须解决好的一个根本问题。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站在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群众的疾苦急于一切,群众的呼声先于一切。

第三,站在改革开放的前列,站在优化环境、创优服务的前沿。“审批中心”是改革建设的“前沿”,是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在这里,我们只有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更应该立足本职工作,带头发扬先锋模范作用,在群众中产生强大的感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不断地去学习党员的先进性、发扬党员的先进性,并永久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心得体会之三:学习共产党员先进性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市行政审批中心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体党员始终按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先进性意识,明确先进性标准,实践先进性要求,发挥先进性作用,达到提高素质,创优服务,促进工作的根本目的,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肥城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作为这次教育活动的总指导思想。截止到4月25日,第二阶段的学习结束了。这一阶段的重点是学习、交流和提高,主要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铺导材料》进行了全面的、细致地学习。

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揭示了面向21世纪党的建设的的基本规律,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向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不断迈进的先进组织,党的先进性不仅取决于党的理论、路线、纲领的正确。而且取决于广大共产党员为实现党的目标和任务而努力奋斗的先进行为。共产党的先进性,是保持和弘扬党的集体先进性的重要基础。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只有在党的建设各个层面切实贯彻“三个代表”思想,使广大共产党员按照“三个代表”思想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才能永葆党的先锋人性质和先进性本色。

建设小康社会,首要的是把我国的经济建设搞上去,这是我们党的中心工作和根本任务。促进经济建设不断地迈上新台阶,是衡量一个共产党员是否具有先进性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行政审批中心的工作对发展地方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共产党员都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创优服务。彻底克服思想上固守陈规,行动上知难而进和审批中心长不了的“临时”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做到情为民所学,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简化审批手续,承诺审批时限,优质高效,努力把“中心”建成我市推进政府提速的重要载体,创优发展环境的良好平台,展示文明形象的亮丽窗口,促进作风建设的示范样板,加快开放发展的阵地前沿。

第四篇:金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衔接实施细则金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

联动衔接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相互衔接(简称“三调衔接”,下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节约诉讼成本,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人民调解,是指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矛盾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矛盾纠纷的活动。

本细则所称行政调解,是指由具有调解纠纷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主持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自愿为原则,在分清责任、明辨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促使矛盾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达成协议,解决矛盾纠纷的活动。

本细则所称司法调解,是指由法院主持的,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矛盾纠纷的活动。

本细则所称矛盾纠纷,是指发生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争议。

第三条“三调衔接”总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全面推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综合协调,司法行政主办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调联动联调”机制,充分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工作资源,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三调衔接”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归口调处的原则,由镇委、镇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或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二)稳定第

一、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各部门对本辖区、行业内矛盾纠纷负有及时排查、及早介入调解、调处的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案件调处期间,维稳责任原则不变。

(三)人民调解优先。坚持人民调解优先原则,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向群众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对未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纠纷,尽可能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自我协商,解决纠纷。

(四)条块结合,联合调处。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执行维稳信息互通,联动调处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种手段,协同作战,联合抓好重大纠纷或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稳控和调处工作,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资源共享。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加强“三调衔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实施“三调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副书记兼任,副组长分别由综治中心常务副主

1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兼任,成员包括以下单位领导: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信访办主任、劳动所所长、卫生院院长、派出所指导员、国土所所长、妇联、农经、民政、水管等领导。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主任由区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兼任。

第六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若干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主要负责处理、跟踪各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的、各部门委托调解或要求协助调解的案件,做好有关案件资料审核,调查取证,以及与法院(法庭)、公安、交警、卫生、劳动和信访等部门的案件卷宗、文书交接,组织实施调解工作。

第三章受案范围

第七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受理当事人直接申请人民调解、法院(法庭)诉前指引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的民间纠纷,范围如下:

(一)民事案件。当事人法律关系清晰,不涉及第三人,法院认为适宜人民调解,且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人民调解解决纠纷的民事纠纷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

(二)信访案件。信访部门受理的属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涉及民事权利争议,不涉及政府部门投诉的各种纠纷。

(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责任明晰,赔偿标准明确,不涉及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且双方愿意通过调解解决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四)劳动争议。劳动关系清晰,劳资双方责任明确,劳动部门认为通过有关部门联调解决比仲裁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劳动争议纠纷。

(五)医患纠纷。患者或其亲属与医疗单位及其医护人员之间围绕医疗服务产生争议,在医患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政府部门或司法部门提出追究责任和赔偿诉求的纠纷。

(六)其它纠纷。对政府部门处理、调解存有异议,双方当事人愿意接受有关部门与人民调解联合调解的矛盾纠纷。

(七)镇领导批示交由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处的纠纷。第八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受理人民调解范围如下:

(一)当事人直接申请调解的民间纠纷

(二)治安纠纷。矛盾纠纷当事人寻求公安机关帮助解决的,接警人员经审查认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定事实清楚,并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之间存在损害赔偿内容的民事纠纷。

(三)镇领导批示或其他行政部门转交调解的民间纠纷

第四章衔接机制

第九条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采取以下办法实施衔接:

(一)与司法调解衔接

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清晰、争议标的额不大的民事纠纷,在立案前可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

1.诉前调解。人民法院(法庭)在立案前可引导当事人签署《人民调解建议书》,并将案件移交到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先行申请人民调解。

2.委托调解。当事人同意委托调解的,应当填写《委托调解确认书》,人民法院(法庭)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出具《委托调解函》,并移交案件主要材料复印件。

23.协助调解。人民法院对正在审理的案件,经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可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发出《协助调解函》,邀请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

(二)与行政调解衔接

1.与信访行政调解衔接

信访人就矛盾纠纷要求政府部门解决的民事纠纷,同意委托人民调解协商解决纠纷的案件。

信访人拒绝人民调解的,信访部门立案受理,可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发出《协助调解函》,邀请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

2.与治安行政调解衔接。(1)非治安的民事纠纷。

当事人通过报警等方式寻求公安机关帮助解决的,接警人员经审查认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存有赔偿要求和内容的民间纠纷。公安机关在征得各方当事人的同意下,出具《调解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到其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申请调解。

(2)治安类民事纠纷。

公安机关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治安类民事纠纷,当事人之间存在损害赔偿争议的民事纠纷。公安机关在征得各方当事人的同意下,应指引当事人填写《委托调解确认书》,并向相关人民调解组织出具《委托调解函》,引导当事人到其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进行调解。

3.与劳动争议行政调解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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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突出问题联治机制。中心按照上级部署,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辖区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斗争和各项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各组成部门对辖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定期排查、梳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多方参与,综合施策,严厉打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推动解决社会管理滞后、基础工作薄弱等突出问题。

五、平安建设联创机制。中心研究制定辖区平安创建总体目标,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家庭”等多种形式的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宣传教育载体,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时效。

六、服务管理联抓机制。中心要充分发挥各相关单位、部门、村、社区的作用,定期分析研究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闲散青少年管理服务等工作措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着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