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富泓煤矿介绍
习水县富泓煤矿
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2013年
富泓煤矿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富泓煤矿有限公司2010年6月取本矿c
5、c
8、c12煤层煤样送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进行了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结论均为三类不易自燃。
根据鉴定报告,富邻煤矿煤层没有自然发火倾向,因此矿井井下防灭火工作主要是防治外因火灾的发生,以及对炮采工作面和采空区密闭的监控。
一、矿井下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矿成立井下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安全矿长(涂利华)
副组长:总工程师(陈林贵)
成员。生产矿长(陈云恩)、机电矿长(陈天荣)、综合主管(丁政友)、通安队长(冯焕义)、机电队长(杨朝金)、辅助救护队队长(李天江)、调度室(邓全林)。
二、各部门职责
1、矿长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工作,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
2、安全矿长负责监督井下防灭火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工程的实施,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3、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方案、措施的实施,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资金的安排使用。
4、机电矿长负责井下各机电硐室、机电设备的防灭火工作。
5、生产矿长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组织实施,优先安排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对井下防灭火工作存在的问题会同总工程师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
6、综合主管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和设备的落实,保证井下防灭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7、工会主席负责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对广大职工进行通风、瓦斯、防火等井下防灭火知识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8、通安队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和井下生产单位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负责对职工进行井下防灭火专业知识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9、调度室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落实的协调工作。
三、各级人员井下防灭火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政策、标准、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矿井的井下防灭火工作负第一责任。
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工作能力强的管理干部及工作人员保证矿井通风队伍的稳定。
3、保证井下防灭火工作所必须资金的投入,并在矿财力所允许的条件下尽量筹措资金应用井下防灭火的新技术、新手段,促进矿井井下防灭火治理工作装备现代化。
4、负责组织领导井下火灾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及时组织追查分析事故的原因和制定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二)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政策、标准、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直接对井下防灭火工作行使技术管理责任,并向矿长负责。
2、负责组织井下防灭火技术措施的编审工作。
3、按时参加由矿长组织召开的井下防灭火工作会议,及时处理井下防灭火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负责领导井下防灭火的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工作。
5、参加和组织矿井重大井下防灭火事故的抢救以及善后处理追查、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等工作。
(三)安全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政策、标准、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直接对井下防灭火的安全工作负责,并向矿长负责。
2、负责监督安全规程、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处理好井下防灭火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3、按时参加由矿长主持召开的井下防灭火会议,及时处理井下
3防灭火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
4、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的领导职能,及时发现井下防灭火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严肃处理井下防灭火中出现的“三违”现象。
5、负责每月组织一次井下防灭火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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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本责任制从即日起实行,修改解释权属富泓煤矿。
20137
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