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综治暨平安创建工作总结

本年度,在区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区教育系统围绕”保安全稳定、创平安校园”的管理目标,通过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制度措施,开展整治教育,确保了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环境的平安稳定,为系统内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管理,夯实综治工作责任

(一)建立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李跃明为组长,副局长周俊、张金兰为副组长,各股室人员为成员的综治维稳暨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按照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严明纪律要求。

(二)夯实安全责任

1.在年初召开的教育工作会上,教育局同各学校幼儿园签订了安全稳定责任书。各学校与班主任、安全岗位监管员等也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一岗双责”机制。

2.实行局领导带头的工作人员实名联系学校幼儿园制度,进一步细化安全管理责任

3.严格督查与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工资、评优晋级挂钩,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确保安全稳定工作落实

(三)完善管理制度

整合校园安全管理23个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编印了《西湖管理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从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要求、应急处置预案、信息要情报送、责任调查追究和岗位安全指南6大方面,编制了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程序等8个流程图,狠抓校园安全管理落实,突出实用性和操作性,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管理规范化程度,提升了管理水平。

二、强化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狠抓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1.充分发挥区综治办牵头、部门和乡镇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隐患整治情况,对学校周边”顽疾”进行梳理、分析,对症施策,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2.每次检查后,将存在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汇报沟通,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相关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结果报区综治办落实考核

3.每学期由区委、政法委领导带队,组织公安、教育、工商、卫监、消防、交通等单位,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深入检查,制发交办函2份交办整改问题3个,现均已得到整改,实现了综合治理常态化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组织开展春、秋季开学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做到校园安全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开展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定期不定期到各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置。确保食堂工作人员都持有”健康证”,校内小卖部都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不进”三无”食品。

3.加强对校车运营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局领导亲自带队先后五次到校车公司调研校车运营情况,现场查看校车运营监控视频和工作台帐;并多次在放学时段到学校实地调研,了解学校与校车交接及学生乘车情况,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4.坚持每月一次的校舍及附属设施隐患排查,学校值班人员每天巡查易发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校舍安全隐患专项台账;各校利用假期进行校舍维修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校园安全责任追究

1.制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规范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送、销号等环节,落实了各环节责任

2.制发《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夯实校园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落实责任人整改,重要问题提交综治办专题会议分析、交办整改,落实督办责任人验收销号,对检查不仔细、不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力等情况实行责任追究

(四)深入开展安全教育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四)积极开展贫困学生救助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贫困地区控辍保学工作调研的通知(湘教通〔2017〕212号)》文件精神及精准扶贫相关要求,对全区中小学校的贫困、残疾家庭学生进行摸底、救助和帮扶,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本年度,我区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务实,使教育系统的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做得更好,使全区学校更加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