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各科室: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商务流通领域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全面排查工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全市振兴崛起、城乡美丽、生活富足、人民幸福的总体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5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组织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工作合力。结合流通工作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全市流通领域中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特殊群体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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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组要强化科室之间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领导组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各科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

(三)落实工作责任。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工作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