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两篇

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主任会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精神,根据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工作要求,坚持政治站位、问题导向,统筹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紧盯当前涉黑涉恶犯罪的新形势、新领域、新动向,分析教育领域黑恶违法犯罪现状、成因、危害,加强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专项治理、源头治理,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教育领域得到根本遏制。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校园贷专项整治。加强教育系统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业监管秩序。配合县政法机关加大对教育系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进一步加强对校园贷的宣传,建立健全治理非法校园贷长效机制,加大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力度,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开展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管理教育,坚决杜绝扰乱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逐一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要逐个进行研究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防范学生被黑恶势力拉通利用。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要做到重点监控,确保校园安全做到常态化监管。

三、实施步骤

自2020年4月开始,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20年4月)。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聚焦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对影响到校园周边环境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大摸排,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本领域内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2020年5月至8月)。重点做好深挖彻查,要深挖违法犯罪背后利益链条,对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甚至为涉黑涉恶犯罪提供包庇的发现后要予以上报。对监管不力、整而不改、改而不清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整顿,依法依纪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0年9月至12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通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责任管理,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线索摸排到位。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

(三)强化总结汇报。县教育局专项办将不定期听取各学区、县直学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阶段工作完成后,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将阶段工作成效及时报局专项办309室。

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自治区、市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坚持把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统一起来抓紧抓好,以落实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目标,全面做好教育系统行业乱象的排查和整治,确保扫黑、除恶、治乱、打伞、强基五位一体整体推进。不断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彻底整治本部门本行业乱点乱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区委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涉及校园安全和扰乱校园正常秩序以及全社会关注的校园周边继续解决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治理行业乱象相结合,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扫黑除恶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区委扫黑办2020年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到2020年底,教育系统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行业环境得到明显优化,让广大师生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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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宣传引导。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多种优势,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橱窗、各类竞赛、家长群广泛开展校园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宣传,牢牢把握舆情主动权,倡导遵纪守法文明的好习惯。

(三)强化督导检查。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校园行业乱象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摸排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学校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工作敷衍、虚假整治、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