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火灾隐患普查综治方案

近年来,按照上级的有关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乡连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取得明显成效,全乡消防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但是,当前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仍很薄弱,特别是一些火灾隐患久拖不改,为切实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分类制定整治对策,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发号),乡安委会决定,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在县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各村、各乡直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依法监督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在我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切实做好普查整治各项工作,成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无主管部门单位和涉及城乡消防规划、居民区、城市社区的火灾隐患开展普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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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整治结束后,乡安委会将向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书面上报工作情况。在消防部门对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分析后,提出下一阶段整治火灾隐患的对策建议,乡安委会制定火灾隐患整改计划和方案,落实整改目标和责任。

五、落实责任

各村、乡直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一线。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