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金融法律研究

摘要。伴随“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加快,有利推动了人民币国际的搭建进程,创造了较好的市场条件与投融资机遇,但在此过程中存在有一定风险。怎样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加以预防与控制,乃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所需迫切解决的问题。本文以金融法律规则的设计为着眼点,探讨防范风险的法律措施。

关键词:“一带一路”;人民币;金融法律

一、构建围绕人民币现钞跨境流通的全局性的集中管理中心

伴随“一带一路”范围内各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工作的稳步、高效推进,人民币现钞在境外沉淀规模以及在出入境规模方面,均呈全面上升趋势。通过构建相关金融机制,实现现金与人民币其它形式见的高效化转变,对于人民币国际化信誉具有较好的保护作用,另外,还能为相关人员提供关于人民币存储等方面优质的现金服务,最终达到让其它国家均用人民币现金来进行交易的目的。从本质上来讲,要想使人民币成为一种优质的跨区域支付货币,需要首先做到现金与人民币其他形式之间的相互转变,此乃实现“一带一路”金融发展的基础所在。另外,伴随当前离岸人民币市场的高速化发展,管理跨境资金的难度呈现出逐渐增大趋势。由于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全部开放人民币现金流转层面,也未制定相应机制来进行处理,许多人民币现金在流转上,大多采取的非正规途径,这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资金监管部门搜集、归纳人民币现金事务资料方面的难度,此外,还较大程度干扰了经济开放决策,增加人民币现金洗钱、监控等方面的犯罪。因此,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流转于非正规途径的人民币,重新带入到正规、高效的的机制内金融系统当中。伴随伦敦与新加坡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与完善,中国可以对欧元或美元在跨区域流转方面所采取的一致性监管方式加以借鉴。考虑到我国实况,可以根据对应基准,完成人民币现金跨区域的组建,另构建完善的地区流转管控中心,把处于其他区域的人民币现金,划归至就近的人民币发行库,但针对管控单位而言,可以借助诸如资讯科技、互联网等技术,针对通过金融机构途径的流转现金,实施统一的管控。对于管控总部来讲,需建设于交通便利的海岸城市,其责任即为对人民币现金跨区域实施威胁管控与实务管控,另对其他国家的现金流传实施上述管控。

二、预防人民币自由兑换风险

(1)在法律层面强化对人民币的指引与管控。增加跨区域经济买卖相关的法规条例,使其能够更好的指引债券市场,促进个体资金项目更好运转;积极制定专门针对外汇的紧急处理办法,处理那些随机都有可能发生的国际风险,比如跨区域的资金流通征收赋税等,构建专门用于跨区域投资的全面性流回制度。(2)使人民币自由兑换领域风险能够融合于金融监管、宏观调控与市场承受能力。严密、系统化监控不可以开放的买卖项目,另对资本账户的最终项目一并加以监控,对于非长期资本账户应谨慎开放。对于非间接性投资而言,需主动给予开放,特别是odi层面,需开展系统化管控,使其不限制自身经济。另外,在开放资本账户方面,还需积极协同其他方面的改革,在开放其他地方的资金时,需重视对国内资金的相应开放,在推动人民币利率与汇率市场化进程中,并非必须要先于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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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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