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县级政法委建设的思考

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促进政法工作的健康发展,是当前政法工作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最近,就如何加强县级政法委建设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县级政法委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市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员会自1990年恢复以来,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维护和加强政法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自觉履行作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不断深化党对政法工作领导重要性的认识,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对政法工作的相关决议和工作部署,并积极争取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促进了政法委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但由于种种原因,县级政法委在履行领导和管理政法部门工作职能中,仍存在诸多影响和制约政法委工作开展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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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上述问题和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县级政法委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单位和领导对坚持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根本原则认识不足,对政法委的重要性产生怀疑,缺乏必要的支持和配合。有的片面认为政法各部门都有自己的党委、党组,行使的也是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权,不需要政法委多管闲事;有的甚至认为政法委可有可无,作用不大。正是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有些地方对政法委的建设重视不够,没有把它摆上重要位置,在考虑人员和编制落实时不主动,个别地方甚至把政法委当作安排富余人员的场所,将一些没有从事过政法工作、没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的人安排进来,使政法委的形象和威信受到严重损害,影响了政法委正常工作的开展。

二是干部管理权限削弱,影响了政法委职能作用的发挥。中央和省委有关部门关于统一落实各级政法委员会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职能相关文件中规定,“各级党委政法委协助同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是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对加强政法委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