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杭森防指„2008‟1号
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市)森林消防指挥部:
3月17日,市政府召开了清明扫墓管理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对森林消防工作提出了“不发生一起山林火灾”的防控要求。3月25日,市政府再次召开全市春季森林消防工作会议,陈小平副市长明确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严防死守,全力做好当前至清明期间的春季森林消防工作。3月26日,淳安屏门乡、中洲镇,临安潜川镇、淤潜镇,萧山楼塔镇、新街镇等地相继发生森林火灾,呈现集中频发的严峻态势。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两次会议精神,结合近期国家、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遏制森林火灾频发态势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春季森林消防
-12员单位,对各地的防控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通报督查结果。
四、积极备战,安全扑救火灾。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要按照森林消防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健全森林消防应急管理机制,落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处置规定,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按照属地管理、统一指挥、科学组织、安全扑救的原则,快速反应、果断决策、联动支援、高效处置,努力把火灾消灭在始发状态,做到有火不成灾,全面提高科学扑火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乡镇森林消防队伍的扑火装备配置,切实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临场战斗力。要抓实地方和武警森林消防队伍的战备行动,适时集结待命,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救得下,发挥森林扑火的骨干力量作用。同时,要及时劝阻没有扑火经验的群众、上山游客参与扑打火头,禁止组织老人、妇女、中小学生上山参加扑救行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各级森林消防部门要及时安排好清明期间的应急值班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森林火情信息随时畅通,增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果断决策和指挥协调能力。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和林业部门领导高火险天气要始终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全力以赴抓好森林消防应急防控。3月28日至4月12日,全市执行森林火情日报告和重要火情随时报告制度,请各地森林消防办于每天下午4:30前将当地森林火情信息上报市森林消防办。市森林消防办将不定期对各地值班和领导带班进行抽查,发现随意脱岗、漏岗等现象的,将予严肃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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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办公室2008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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