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绿化建设开展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成果,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和绿化用地紧张矛盾,拓展市民休闲空间,真正体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根据《*市绿化条例》和《*市屋顶绿化建设技术规程》等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制订如下方案: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

在城市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城市(园区)主要出入口的建筑、屋顶、道路立交桥、高架、隧道、景观道路广泛开展屋顶绿化、悬挂绿化和垂直绿化的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创新*绿化模式,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空间立体绿化风格和城市景观。

*年计划完成10万平方米的立体绿化建设任务,主要在沪闵路高架、a4高速路、沪闵路沿线以及城市化比较集中的区域,逐步形成一道*空中绿化长廊。具体分五种类型建设立体绿化:

(一)屋顶绿化:*年计划发展约8.76万平方米;

(二)绿篱围墙。*年计划发展1.9万米(按照80%折算,折合面积为1.52万平方米)。

(三)窗阳台、隧道檐口绿化。*年计划发展1万米(按照50%折算,折合面积为0.5万平方米)。

(四)绿荫停车场。*年计划发展1万平方米。

(五)立体景观道路绿化。*年计划发展0.95万米景观道路。

二、资金补贴政策和采购方式

对于列入*年*区立体绿化建设项目,按照区发改委《关于下达二〇〇八年度*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闵发改计[*]2号在*年区城投公司融资资金中安排建设、补贴经费。其中区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等公用设施、公用建筑的立体绿化建设由区级财政性资金全额承担,区房地局公建配套设施,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所属建设项目(包括动迁房屋顶绿化等建设)按照50%补贴(绿篱围墙按照35%补贴),其它社会单位建设项目按照平均20%补贴,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根据区政府有关采购方式的规定,凡由区财政全额拨款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区机构集中采购,采购责任主体为涉及的相关委办局;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建设项目和社会项目实施主体为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社会单位。施工监理、投资监理(或审价单位)按照区财政局、区招管办相关规定实施。

三、工作职责和任务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区政府相关部门是本次10万平方米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自范围内立体绿化建设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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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晰产权,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各建筑物的所有者为本次立体绿化的责任主体,应将立体绿化今后的日常养护管理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检查考核范畴,落实专项资金和长效管理机制;区绿委办每半年将组织专家考核一次,并进行补贴奖励,逐步实现立体绿化养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