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号)和《关于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的通知》(财办建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突出肉类蔬菜流通追踪溯源的基本功能,提高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为食品安全监管服务。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年5月底前,基本建成覆盖
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具体覆盖4个市级定点屠宰厂以及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县、新建县中心定点屠宰厂和批发交易大厅,3个肉类和蔬菜批发市场、约50家超市门店、76家室内农贸市场、700户肉菜批发商、6000个农贸市场零售经营户、100家餐饮食堂等团体采购单位。
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及水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纳入试点项目进行统一规划。
三、建设原则
(一)统一技术标准,实现互联互通。按照商务部制定的统一标准,实现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五统一”,确保追溯技术信息的互联互通。
(二)探索多元模式,推行成熟技术。推行ic卡(或cpu卡)为信息传递载体,将各流通节点信息相关联,并根据企业的条件和需要,探索采用无线射频识别、条码等技术模式。
(三)优化交易流程,支撑行业管理。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经营主体责任控制,运用信息化技术,以批发市场电子化结算为重点,推进流通节点内部管理信息化,优化交易流程,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的电子化,为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管提供支撑。
(四)合理制定目标,逐步稳妥扩展。一是要着眼当前追溯需求,构建合理技术框架,为技术升级预留空间;二是要在全面覆盖大型批发市场、机械化定点屠宰企业、室内农贸市场的基础上,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不断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和追溯品种。
四、主要任务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参加追溯体系建设。
(一)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
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建设具有信息存储、过程监控、问题发现、在线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的市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同时,相关数据上传商务部中央管理平台,形成全国互联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管理工作体系。
(二)建设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
按照“统一规划、政府支持、企业建设”的原则,以ic卡(或cpu卡)为基本信息传递载体,对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消费环节、“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进行信息化改造,建设追溯子系统。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规范,将追溯子系统与城市追溯管理平台连接,作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的信息采集点,同时发挥其规范各个环节交易流程的作用。
1、定点屠宰企业追溯子系统。结合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和屠宰行业的布局调整,在全市的4家市级生猪定点屠宰场(江西国鸿集团有限公司、市天亮食品有限公司、江西程明食品有限公司、市高新昌东起鹏屠宰有限公司)和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县、新建县中心定点屠宰场,统一建设运行追溯子系统,实现对生猪进厂、屠宰、加工、检疫、检测、肉品出厂的全过程信息管理。支持市级屠宰企业运用无线射频技术,对现有追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与市级追溯管理平台的对接。
2、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结合我市商贸业网点专业规划和批发市场的布局,在深圳农产品批发市场、市肉食品交易批发市场、赣昌水产品批发市场(蔬菜交易市场部分)、4家市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和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县、新建县中心定点屠宰场交易大厅,统一建设运行追溯子系统,具备批发商户管理、入市商品登记、批发分销、信息上传等功能。支持批发市场开展进货信息采集、质量检测、批发分销、货款结算等信息化升级改造,配备必要的电子结算、电子磅、移动采集机等信息采集传输设施,提高肉类蔬菜入市、批发、分销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3、农贸市场追溯子系统。结合我市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升级改造情况,在市区内已升级改造或正在升级改造的51家农贸市场先行建设运行追溯子系统,再逐步推广到全市76家室内农贸市场,并自明年开始,将追溯子系统建设纳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重要内容。追溯子系统具备零售摊位管理、入场商品验证、零售交易、信息上传等功能。支持农贸市场开展进货登记、质量检测、零售打单、消费者查询等信息化升级改造,配备必要的读卡器、电子秤等信息采集传输设施,提高农贸市场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4、大中型超市追溯子系统。结合我市商贸业发展规划,在市区50个左右大中型超市,逐步建设运行追溯子系统,具备信息采集、追溯、传输等功能。支持大中型超市升级改造现有商品管理系统,实现蔬菜、猪肉产地来源、质量检测、零售打单等追溯信息与追溯系统的对接。
5、外埠肉专卖店追溯子系统。结合外地定点屠宰企业在我市设立专卖店的情况,在市区全部外埠肉专卖店,逐步建设运行追溯子系统,具备进货信息登记、商品零售附加追溯码、信息上传等功能。支持配送中心、专卖店配置相应的电子化设施,实现进货、销售的信息化管理。
6、集团消费单位追溯子系统。在市区大中院校、机关事业单位、部队、餐饮企业、星级酒店等集团消费行业,重点选择100家左右集团消费单位,统一建设运行追溯子系统,具备供应商管理、进货商品登记、质量检测、信息上传等功能。支持集团消费单位对进货登记、索证索票、质量检测等流程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建立数据库,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建设三个支撑系统
1、建立肉类蔬菜经营主体数据库。以信息网络技术和集成电路卡技术为支撑,推行肉类、蔬菜经营主体的实名登记和电子化管理,建立经营主体数据库,归集经营主体身份信息。
2、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试点企业中的批发市场、定点屠宰企业的进货查验、检验检疫、屠宰加工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
3、建设肉类蔬菜质量监测网络。在屠宰、批发、零售环节,采集农业部门生猪溯源管理信息及肉类、蔬菜质量检测信息,防止不合格商品入市。追溯系统与农业、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实现数据对接、资源共享,延伸追溯链条,完善监测功能。
(四)推行先进的追溯技术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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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各相关县区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追溯体系建设运行的具体协调、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强化政策扶持。对列入试点建设范围的企业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经市商贸委和有关部门验收,给予资金支持。对蔬菜、猪肉生产流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等优惠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行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政策,优先通过、优先放行,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
(六)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追溯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分级培训机制,以部门工作人员、流通企业管理人员、运行维护人员为对象,重点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应用管理能力。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商贸网等各类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鼓励消费者索要购物追溯凭证,明白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