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森林保险治理方案
一、开展森林保险的重要意义
增强林业风险抵御能力,做好森林保险工作。稳定林业生产、分散林业风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有利于保障林农经济利益,提高林业生产者再生产能力;有利于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林业生产经营者在灾后迅速恢复生产,增强发展林业的信心;有利于减少林业投融资的风险、改善林业投融资环境,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
也有利于推动保险产品和优化业务结构,森林保险工作的开展既能够拓宽保险市场。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促进保险业提质增效。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林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及农民灾后自救能力为根本出发点,以扶持林业生产发展为目标。以确保林木安全和促进林农增收为重点,认真做好我县林业保险工作,逐步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森林保险险种和服务创新,增强林农及林业企业抵御林业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林业风险保障机制,力争实现林农得实惠,林业得保障,保险得发展,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引导和鼓励林农、林场、林业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参加森林保险,
1.政府引导”各级政府运用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调动多方面力量共同投入,增强林业的抗风险能力。
以发挥财政政策的拉动效应。
2.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积极落实财政保费补贴政策。
坚持诚实守信,
3.市场运作”承保机构要按照市场原则。依法合规经营;健全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强化风险管控,确保理赔到位。
要广泛宣传发动林农自愿参保,
4.自主自愿”林农、林场、林业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森林保险。不能强迫参保对象投保。
财政、保险公司等部门要加强协调与联动,
5.协同推进”县林业局牵头负责全县森林保险工作。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做好林业保险的宣传、承保、勘察、定损、理赔、防灾等各环节工作。
三、保险内容
一保险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分公司。
二保险标的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商品林、公益林以及我县去冬今春造林未成林地等。
因火灾、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台风、暴风(雨、雪雨(雪凇等灾害造成被保险林木流失、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死亡或鉴定死亡,三保险责任。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以确保灾后参保者能迅速恢复生产为目标,四保险金额和费率。根据“广覆盖、低保额、低保费、保成本”原则。以亩为投保计量单位,每亩保险金额按保险林木的再植成本暂定为400元,年综合保险费率不高于4‰,即每亩每年保费不高于1.6元。保险金额为每亩保险金额与保险林木面积的乘积。
五保险期限。一年。
全面掌握我县保险标的信息,六承保。由当地林业部门会同县保险公司对全县林木进行摸底调查。为做好林业保险承保工作奠定基础。县林业局林政股配合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相关条款要求收取保费,同时发放保险凭证。保险公司根据收取保费和发放的保险凭证进行签单、承保。
被保险人应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受理报案时,七查勘。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要明确告知出险保户准备好相关的索赔单证,并配合勘察人员进行受灾现场查勘。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勘察人员须在48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勘察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全面了解掌握受灾情况,并根据权限及时逐级上报灾害损失情况。
需要灾害损失鉴定的由林业保险灾害损失鉴定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鉴定,八定损。成立县林业保险灾害损失鉴定小组。根据勘察损失情况。并公布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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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保险公司。负责全县林业保险产品开发、宣传、展业、承保、理赔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提供政策性林业保险业务的宣传、承保、防灾防损、勘察定损、理赔等专业化服务。保险凭证、理赔款项要落实到农户,保险凭证要载明投保地块的详细坐落地点、保单号、投保面积、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等信息;承保和理赔情况要张榜公示,得到农户认可,保险公司要按保险条款及时进行赔付,不得随意更改理赔标准;林业保险出单和补贴申请程序要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应在农户缴齐保费后再出具保险凭证,并据此申请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农户承担的保费没有缴齐的不能作为申请财政保费补贴的依据。
三加强政策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乡村广泛宣传林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参加林业保险。鼓励各镇场区造林大户发挥带头作用,组织和带动林农集中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