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教育党课讲话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因此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按照组织上的要求,今天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大家进行交流学习,谈谈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一些理解。
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作出重要批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之后,习总书记先后7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批准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23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什么是黑势力(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黑势力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
2.什么是恶势力。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3.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4.什么是扫黑除恶。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扫除黑势力和恶势力,但这次的扫黑除恶真正的内涵远不止这些,还包括反腐败、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和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内容。
5.任务部署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营氛围,取得初步战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2019年,攻案件,集中重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寻线深挖,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2020年建机制,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我县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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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是突出“实”字,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要坚持求真务实,出实招、求实效。一是作风要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指导工作。二是措施要实。要围绕根治滋生黑恶势力深层次问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三是责任要实。要压实政治责任,推动地方和部门始终把扫黑除恶摆在重要议程,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斗争中的重大问题。四是结果要实。要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成果的考核评估检查,追求无水分的实效,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责令纠正并严肃问责。
五是突出“合”字,确保专项斗争形成合力。我们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优势,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一是上下要形成合力。上级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导,帮助下级单位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下级单位要如实报送信息、积极请示汇报,使上级单位准确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动态,确保上下联动、同频共振。二是部门要形成合力。政法单位与行业部门、基层乡镇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健全线索发现移交、监管漏洞通报等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三是社会各方要形成合力。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把评判的“表决器”交到群众手中,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合民意、护民利、得民心。要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新风尚,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
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开始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半时间,专项斗争工作也已经进入到了关键时期,值此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们要借此良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结合在一起,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