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教 育 制 度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共五篇]
第一篇:安全教育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1、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教育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以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过考试、登记入卡方可施工。
4、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5、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生产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小时。
6、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安全月”、“安全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患与未然。
8、安全教育、培训根据自已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9、对安全考核不及格者,应采取跟踪继续教育或暂时离岗进行脱产教育两种方式处理。
10、安全教育情况接受公司安全领导组、安全科的监督。
11、企业登高架设工人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2、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13、企业带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宁国市诚信园林有限公司2011年3月9日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从事建筑工程的特殊作业人员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发证。
二、直接从事电工作业、建筑登高作业、金属焊接作业、起重机械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有关部门进行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者,方准上岗独立作业。
四、持证者应熟悉本工种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五、登高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高血压患者严禁登高作业。
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行业部门的管理。
七、持证上岗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八、特殊作业人员由公司统一组织学习、换证。
宁国市诚信园林有限公司2011年3月9日
第二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定义
(一)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
(二)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尾矿库工、安全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符合本制度基本定义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工作认真负责,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经安监部门进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和实践经验。
3、矿对特殊工种人员要建立档案、登记、培训、考试、考核相关内容,并由矿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特殊工种人员定期进行复审。
4、复审内容:
(1)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2)进行体格检查。
5、对特殊工种的奖惩:
(1)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复审不合格者要没收特殊工种资格证,不得继续独立作业,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工作认真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技术知识,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复审合格,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特殊工种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三篇:15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和特殊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1.1为了加强公司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以及保证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实现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特殊工种人员(含公司相关方在我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以及特种设备的管理。
3.
术语
3.1特殊工种人员的范围。本制度包含的特种作业人员有高、低压电工、压力容器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作业、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设备管理人员。
3.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3.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3.4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3.5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3.6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3.7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4.
职责
4.1
特种人员的管理职责:
4.1.1品证安技部的职责:
(1)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生产技术装备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日常作业管理;
(2)对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3)对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查、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4.1.2综合管理部管理的职责:
(1)对各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的考核;
(2)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身体健康检查;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复审培训计划,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取证培训、复审培训;
(3)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档案进行管理。(4)应保证取证培训、复审培训的经费落实到位。
4.1.3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由部门申请(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品证安技部负责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
4.2特种设备的管理职责
4.2.1公司总经理应当对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4.2.2公司生产技术装备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由品证安技部进行监管。
4.2.3生产技术装备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公司专职安全员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公司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4.2.4生产技术装备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安全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2.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生产技术装备部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2.6生产技术装备部须对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改造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和安全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予以纠正并上报。
4.2.7生产技术装备部应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确保设备所有技术资料齐全,将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检验、管理、监督检查等文件全部纳入安全技术档案中,由公司统一归档管理。
4.2.8生产技术装备部要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事故演练和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4.2.9生产技术装备部要及时更新特种设备台账,更新后向品证安技部上交《特种设备台账》。
管理要求
5.1
特殊工种人员管理5.1.1基本规定
综合管理部制定《特殊工种人员名单汇总表》管理台帐,保存特殊工种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做好特殊工种人员年审复训计划,及时安排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复审培训,及时更新《特殊工种人员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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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