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谷电表 [煤矿峰谷用电管理规定]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用电管理,做好峰谷分时用电、避峰填谷工作,降低电力消耗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峰谷用电管理规定:

一、组织领导矿成立分时用电工作领导小组,某某任组长,某某、某某、某某为领导小组副组长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用电管理,做好峰谷分时用电、避峰填谷工作,降低电力消耗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峰谷用电管理规定: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分时用电工作领导小组,某某任组长,某某、某某、某某为领导小组副组长,三井机电工区分管电气副区长及三电办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峰谷用电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矿峰谷用电的统计、考核和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三电办公室,某某任办公室主任。

二、峰谷时段

峰时段8小时:8:00-12:0017:00-21:00

平时段8小时:12:00-17:0021:00-24:00

谷时段8小时:0:00-8:00

三、峰谷分时用电安排

(一)原煤生产用电管理

1、三井井下各水平主排水泵一律在平、谷时段排水,开泵时间:某革井:0:00-6:00;12:00-14:00;东城井:0:00-3:00;12:00-14:00;某某井:0:00-3:00;13:00-15:00。如因生产或事故急需在峰期排水,则应由矿(井)调度室安排。否则,对水泵司机每次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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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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