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缴纳各项保险及足额发放工资保证书

春节前后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维权

为切实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取工资,顺利返乡过年,2011年12月5日至2012年1月22日xxx县人社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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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确定了具体的工资支付时间,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领域进行检查中发现,正规的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在工资支付方面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计酬手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也有的用人单位存在平时只发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算工资或者压一个月工资的现象,这些用人单位往往是为了能够控制企业劳动者,减少人员流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还有些用人单位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往往以公司有财务制度规定只能等到工资支付日才能发放为借口拖欠发劳动者工资,给劳动者带来损失。另外有些单位无正规的工资表、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也给我们的执法检查带来了一些困难。同时部分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大部份农民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建筑领域工程还存在包工头层层转包现象,工钱不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这些没有相关资质的包工头充当用人单位和民工的中间人是最大的隐患。

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检查组提出改正意见并要求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扼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春节前后,人社局共对我县28个重点企业和重点用人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共涉及农民工5977人。责令11家用人单位补发1162名劳动者工资706.869万元。有力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在我县打工的农民工兄弟能过个美满祥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