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实情况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

近年来,我市各级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务实奋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总体势头良好。但是也应该看到,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和矛盾最后集中转移到金融领域,金融风险集聚态势不容忽视,亟需采取有效措施给予防范和化解。

一是企业金融风险突出。从数据上看,2016年初,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77.27亿元,当年处置不良贷款92.04亿元,但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仍有68.7亿元,不良贷款前清后冒问题严重。今年一季度末,全市不良贷款余额为73.09亿元,不良贷款率1.97%,位列全省第二。企业逃废债务问题严重,全市企业逾期欠息1070户,余额140.64亿元,欠息14.97亿元。此外,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内外需求乏力,制造业利润增长面缩窄,导致部分地区企业担保圈风险突出。

二是影子银行体系金融风险集聚。我市近年来典当、寄售、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发展迅速,主要以“地下钱庄”形式出现,为银行融资“过桥”、工程验资、偿还债务、支持账款等提供资金,其年化利率普遍高达50%-100%。我市部分企业由于投资过多,在银行贷款无法满足其需要的情况下,也涉足影子银行融资,甚至不计成本,风险隐患极大。同时企业涉及非法集资的情况也在增多。这些资金如果不加以监管和正确引导,融资链一旦断裂,势必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实体经济的发展。此外,影子银行体系中也不乏有大量的银行贷款,也间接造成信贷资金风险,同时还极易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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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建议我市金融办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牵头组织权威评级机构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信用评级,对贷款业务、担保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全面核查,并将评级结果与扶持政策、业务创新等挂钩,对不同评级的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严密防范系统性风险,确保地区金融稳定。

3、联动监测,加强金融风险防控。首先,金融机构自身要切实加强风险管控水平,对中小企业尤其是有主业外投资、投资房地产、企业主有不良生活嗜好、所在行业景气度下降的企业,要通过实地走访、面谈等多种渠道及时掌握企业动态信息,不能仅仅局限于分析企业报表的层面。其次,要整合劳动、公安、电力、经贸、银行等部门信息,加快完善我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丰富数据信息,提高企业信用资源利用效率,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发挥出各部门的协同监测、协同管控作用。

当前企业的风险主要还是资金链的风险,为此建议我市各级政府探索建立并运作企业救助专项基金,适时发挥其在银企之间的缓冲作用,提高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控制风险能力。同时,应加大对逃逸企业主的追捕及惩罚力度,探索将企业信用与企业主、企业高管的个人信用挂钩,加大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约束力,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限制失信企业负责人随意更换企业“马甲”逃避债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