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年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宁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委办发电)要求,切实加强“两会”期间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安监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文件要求,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周密安排和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认真制定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杜绝非煤矿山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严格监管

(一)总体安排

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在期间停产检修,部分大中型矿山企业确因需要不能停产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加强停产检修企业的监管

一是做好停产准备工作。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停产检修的准备工作,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停产前的安全防范措施,地下矿山做好采场及采空区封闭、设备的维护保养,露天矿山做好边坡处理,尾矿库做好隐蔽工程检查、警示标志设立等工作。对需要连续工作的岗位,必须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对作业场所的巡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是认真落实非煤矿山检修计划。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落实检修计划,包括检查生产系统、安全设施设备、巷道维护检修计划的落实情况,各检修项目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检修期间是否采取了安全措施,是否按照编制的检修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和质量要求有计划地进行,检修工作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等。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四、强化措施,做好后复产验收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非煤矿山实际,制定节后恢产验收工作方案,严格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复产验收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要以地下矿山为重点,对复产非煤矿山企业各个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做到合格一个,验收一个,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前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后方可复产。要严格执行非煤矿山节后复产验收工作问责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凡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过后恢复生产之前,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复产前准备工作,包括召开恢复生产准备工作会议,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复产前必须由企业负责人组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凡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准投入生产使用。特别是做好对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同时,要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复产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尤其要加强新职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保证企业复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