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银行业金融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2年法制建设目标管理内容及考核办法的通知》(纳府办通[2012]108号)要求,结合我县银行业工作实际,拟定县银行业金融法制建设的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认真组织学习相关金融法规

重新学习《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及《流

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学习《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学习《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等。

(一)成立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金融法制建设工作,成立相应的金融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做到机构落实、人员到位、时间安排合理,真正使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有声有色,落实实处,建造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把企业文化与金融从业合规文化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到内部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三)严格规范管理,坚持按月分析、按季监测、季度分析讲评制度,把业务经营的合规性与案防、安防工作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一)对行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规范,提升内控制度约束力,真正发挥好制度建设的作用

(二)进一步把银监会操作风险十三条意见贯彻落实到位,排查重点岗位、重要部门、重点人员行为规范

一是认真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制度,提升监督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是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操作监督,防范因操作失误而带来的风险;

四是进一步加强高管人员和部门管理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注重其履职过程中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及行为表现,防范因管理人员管理梳漏而带来的风险隐患

三、检查要求

针对金融法制建设开展情况,县银监办将在当年第四季度及次年一季度开展检查和抽查。

(一)对法制建设情况的检查

1、听取汇报;

2、查看资料(包括相关文件、简讯简报、会议记录、学习记录);

3、学习培训人数,参学率;

4、学习采取的方式;

5、排查情况;

6、相关工作制度贯彻落实的情况

(二)内部管理职责及岗位人员履职的情况

1、查看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2、查看内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3、对工作人员履职问责的情况

4、对安防、案防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及相关人员安防、案防相关操作的熟悉程度等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第二篇:县银行业金融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县银行业金融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意

县银行业金融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县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法制建设目标管理内容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银行业工作实际,拟定县银行业金融法制建设的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认真组织学习相关金融法规重新学习《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及《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学习《银行业金

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学习《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等。成立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金融法制建设工作,成立相应的金融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做到机构落实、人员到位、时间安排合理,真正使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有声有色,落实实处,建造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

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把企业文化与金融从业合规文化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到内部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严格规范管理,坚持按月分析、按季监测、季度分析讲评制度,把业务经营的合规性与案防、安防工作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对行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规范,提升内控制度约束力,真正发挥好制度建设的作用。

进一步把银监会操作风险十三条意见贯彻落实到位,排查重点岗位、重要部门、重点人员行为规范。一是认真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制度,提升监督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是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操作监督,防范因操作失误而带来的风险;

四是进一步加强高管人员和部门管理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注重其履职过程中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及行为表现,防范因管理人员管理梳漏而带来的风险隐患

三、检查要求

针对金融法制建设开展情况,县银监办将在当年第四季度及次年一季度开展检

查和抽查。

对法制建设情况的检查

1、听取汇报;

2、查看资料;

3、学习培训人数,参学率;

4、学习采取的方式;

5、排查情况;

6、相关工作制度贯彻落实的情况。内部管理职责及岗位人员履职的情况

1、查看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2、查看内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3、对工作人员履职问责的情况

4、对安防、案防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及相关人员安防、案防相关操作的熟悉程度等。年七月九日

第三篇。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我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继续大力开展“企业信用、农村信用、社区信用和区域信用”等四大信用工程建设为主线,着力加强全区经济环境、行政环境、信用环境、司法环境、中介服务环境和金融环境建设,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的水平和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争先进位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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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止吸收存款、提供信贷或作部分限制;

4、禁止银行管理层和业务领导人从事业务活动或作部分限制;

5、派驻监督人员监督银行业务等。《监管法》应急措施风险预警机制的规定缺少细化,对于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偿付能力但面临暂时流动性困难的银行,央行和银监会应直接进行贷款援助或由央行提供担保,以帮助解决短期困难。四是进一步健全市场退出监管制度。我国《商业银行法》已原则性地构建了银行破产制度②,但是还有许多具体问题未予涉及。今后应加强对破产程序中的破产申请程序的监管,不能由银行直接向法院申请。因为银行的破产须谨慎为之,且需经严格审查。同时还应构筑相应的和解程序及有关期间的计算制度。银行债务的清偿、债务重组、有效资产的承接、被关闭银行的托管等均需规范化。参考资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②《商业银行法》(1995年5月10日人大常委会通过和2003年12月27日修正)③《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公布)④《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公布)⑤《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历程与展望》(陈小云,《中国金融》1998年第12期)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总行开办再贴现业务暂行办法》(银发[1997]81号)及《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5月22日)⑦《常用票据、结算、信贷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1999年2月22日国务院发布)⑨《商业银行监管比较》(杨卫红,民事与建设出版社1998年版)论文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