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公室工作情况的总结

根据省市有关部署,按照我区脱贫攻坚工程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工作思路,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多策并举,合力推进、务求实效,认真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底,原xx区共有农户3.85万户,农业人口11.36万人,有人均年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村贫困户388户,人口681人,分别占总数的1.01%和0.59%;由于区划调整,新划入的苏陈、罡杨两镇共有农户1.76万户,农业人口5.98万人,有人均年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村贫困户1028户,人口1638人,分别占总数的5.85%和2.74%。我区脱贫攻坚工程的目标任务是:原xx区2008年全部脱贫;苏陈、罡杨两镇2010年全部脱贫,2008年脱贫率30%以上。截止2009年1月底,原xx区人均年收入2500元以下贫困户已全部脱贫;苏陈、罡杨两镇分别脱贫288户、515人和52户、64人,脱贫率分别为32.7%和33.3%。

二、主要做法

1、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脱贫攻坚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围绕原xx区2008年在全市率先全面脱贫的工作目标,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各镇(涉农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是本地区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为了确保脱贫攻坚工程有序推进,成立了由分管书记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25个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同时,出台了《区委、区政府关于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意见》,作为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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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力开展开发式扶贫。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要大力开展开发式扶贫。一是发展高效农业。帮助贫困农户发展设施栽培和畜禽养殖。对特别贫困的农户,可由财政、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帮扶单位投资建设设施大棚和养殖棚舍,零租金或低租金提供给贫困农户使用。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可通过财政奖补、小额贷款、村企合作等多渠道帮助解决。组织科技人员与贫困农户结对帮扶,帮助发展高效农业,实现增收脱贫。二是加强劳动力转移。对有意愿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实行全免费的“五包”技能培训就业政策,补贴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3年内,确保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的贫困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非农稳定就业。对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农户的特殊困难劳动力,可由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农民通过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贫困农户劳动力提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岗位。三是发展集体经济。通过资源承包、资产出租等多种形式,增加村级发包收入;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规范实行土地流转,增加村集体土地收入;支持有条件的村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增加村级经营收入。通过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吸纳本地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增强村集体对农户增收的服务和带动功能。同时,鼓励工商企业参与村企挂钩帮扶,支持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经济、扩大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机制。对于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要通过健全社会保障、强化社会救助,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一是健全社会保障。2009年,原xx区各镇(街)农村低保标准将提高到2500元以上,苏陈、罡杨两镇也将逐步将农村低保标准将提高到2500元以上。新型合作医疗将覆盖到全部贫困农户,人均筹资标准逐步提高,看病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扩大贫困农户的养老保险覆盖面。医保、养老保险中个人缴费部分,凡是贫困农户无力缴纳的,由扶贫基金、财政资金或帮扶部门解决。二是强化社会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特困群众患重病大病的,要及时予以救助。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两倍范围内的农村困难群众,以及因大病重病或遭遇突发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由区、镇(涉农街道)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加大对贫困农户的法律援助力度,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按规定落实农村贫困残疾人、孤儿的各项帮扶措施。对农村低保对象以外的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当地低保标准给予全额生活救助。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高集中供养水平。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人均年纯收入2500元以下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是社会最弱势群体,致富能力弱、增收困难,为帮助他们早日实现增收脱贫,必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比如对贫困农户创业在工商登记、土地使用、用电用水、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方面,要给予优惠扶持;对使用本地贫困户劳动力的创业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挂钩帮扶企业捐资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或社会事业项目的,相关费用根据国家规定在税前列支,并在安排企业发展资金、农业龙头企业扶持资金时,优先支持有挂钩帮扶成效的企业等等。通过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大家共同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