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乡驻村入户实施方案

根据土地党办字〔**〕89号《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深入贯彻落实鄯联组发〔**〕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联乡驻村入户”活动的安排意见》和鄯联组发〔**〕5号文件《关于在“联乡驻村入户”活动中深入开展“三同”和“大接访”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健全活动的组织形式

(一)**县“联乡驻村入户”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抽调有关人员与地区“联乡驻村入户”成员单位、乡镇驻村干部组成工作小组,集中时间进驻联系点开展工作

(二)“联乡驻村入户”活动各工作组组长原则上由地直部门(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县四大班子领导及县直部门科级干部担任,副组长要认真督促工作小组及时进点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查,确保人员及时到位。每个工作小组中乡镇下派驻村干部不得少于2名。

(三)“联乡驻村入户”单位在下派人员数量上要根据所联系村的规模而定。5个村民小组以上的行政村,原则上不少于10人;3个村民小组以下的行政村,原则上不少于6人。保证每个村民小组工作组员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有1人懂双语)。

二、完善驻村“三同”制度

(一)要坚持实行领导干部驻村“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制度。县级领导干部每年驻村“三同”时间不得少于15天,科级领导干部每年驻村“三同”时间不得少于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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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筹兼顾,科学运作。各“联乡驻村入户”单位要立足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认真研究,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地安排好领导干部驻村“三同”工作,确保每年所有领导干部轮派一遍、每人驻村“三同”时间不少于县委要求。驻村“三同”人员的安排要人性化,科学搭配,充分考虑人员年龄、知识、民族等因素,实现工作组工作资源的最大化。对于年老体弱、身有疾病的干部,要选择合适的时间、探索科学的方式开展驻村“三同”活动;对于年富力强的干部要积极动员,鼓励他们踊跃参加、自觉接受锻炼;女干部原则上安排在城区、乡(镇)周边的村(社区)开展联系帮扶工作,夜间可以不驻村。

(三)通力协作,相互配合。领导干部驻村“三同”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各“联乡驻村入户”单位要及时沟通,加强协作,并广泛征求所联系的乡(镇)、村民小组以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党委放心、群众满意的工作体系,真正实现让党员受教育、农牧民得利益的目标。领导干部驻村“三同”活动要和乡(镇)干部驻村、党员承诺制、“三联两强一提高”等工作紧密结合,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水平。

(四)严明纪律,保证质量。驻村“三同”期间,驻村干部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原工作单位不得随意抽调、换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以单位名义向县“联乡驻村入户”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基层办)请假。原则上在节假日没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工作小组成员可以正常休息。工作小组成员在驻村期间,要讲政治、守纪律,严以自律,艰苦朴素,食宿从简,做到进村不增负、帮民不扰民。驻村期间,要搞好民族团结,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严禁酗酒,严禁参加宗教活动,严禁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