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

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保护的组织机构、各岗位人员及各部门的职责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山东桦超化工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岗位责任。2总则

2.1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是公司的基本任务。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以污染预防为主,不断节能减排,确保污染源排放全面达标,改善和保护本公司生产、生活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2.2公司环境方针。立德行善、保护环境、技术创新、持续发展。

2.3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应服从于所在地区环境质量规划的要求

2.4“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各单位应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列入生产经营计划,实行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与环保科统筹专管相结合、按装置分片包干管理、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

2.5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环保科的主要职责

2.5.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或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5.2组织制订本公司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2.5.3组织制订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参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和管理

2.5.4组织对环保设施及排污情况进行检查、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与缺陷进行整改,并进行考核

2.5.5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2.5.6负责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2.5.7负责排污费上缴核定工作

2.5.8负责推广应用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参与技改项目和合理化建议的审批,参与科研成果的鉴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活动和内外信息交流

2.5.9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管理工作

2.5.10制定公司环境监测方案,督促落实公司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

2.5.11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5.12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励意见,对环境管理制度执行较差、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各人提出处罚意见

2.5.13各车间的主要职责如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或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把环保工作纳入生产经营活动中,环保设施和生产设施同时管理维护;——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环保管理制度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操作,严格工艺指标,减少生产过程污染物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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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0负责车间污水外排的监控

2.7.11负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自报和台账记录

2.7.12负责车间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