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汛期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岛市民政局文件

青民救„2010‟11号

关于做好汛期救灾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民政局:

当前,我市已经进入主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8月前后将有2—3个台风外围影响我市,抗灾救灾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救灾应急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救灾应急各项工作的紧急通知》(民电[2010]78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灾害的预警预防工作防汛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各区市要把抗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始终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放在救灾工作的首要地位,在前期工作安排部署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紧急有效-1-

措施,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细化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下大力气将各项救灾应急预案落到实处。在预案制订中,要针对不同的灾害情况,制定和落实不同的措施,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抗灾救灾工作的最高原则,坚持先保生命、后救财产;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建委等减灾委成员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健全灾害会商工作机制,及时对灾害进行预警预报,采取积极有效地防范措施,高度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要根据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应急救助队伍、救灾物资、查灾设备、救助资金等方面的准备工作,把工作做到灾害发生前,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二、进一步加强灾情管理,确保灾情报告及时准确

各区市要进一步加强灾情管理,及时开展灾情统计核查,严格执行灾情2小时内初报、重大灾情直接上报、救灾预案启动期间24小时零报告和灾情台帐管理制度,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快捷。要认真核查灾情数据,将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因灾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包括需要紧急转移、紧急安置、紧急救助的人数)以及因灾倒塌、损坏房屋等情况统计上报,确保灾情数据真实、客观。要积极会同水利、土地、农业、气象等部门,认真开展灾情评估和会商核定,按照灾情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最新灾情。

三、进一步完善措施,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各项工作

各区市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确保电话、传真机等通信设备正常工作,救灾专用电子信箱、灾害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每天有专人负责查看救灾邮箱,救灾工作人员保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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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汛期救灾应急通知

───────────────────────────青岛市民政局办公室2010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