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信息采集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了落实常组通[2007]37号《关于做好**籍在外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掌握鼎城籍在外工作高层次人才的情况,加强联系与交流,促进我区高层次人次队伍建设,我区将建立鼎城籍在外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现就鼎城籍在外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凡鼎城籍在外工作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不论是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还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只要学术技术水平高、贡献突出、影响较大,都属于信息采集范围。具体条件为:

⒈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或曾经担任副厅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

⒉在非公有制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拥有企业法人资格且企业固定资产在五千万元以上的企业主。

⒊获得博士、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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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以做好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为契机,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建立本单位在外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库。

⒋请各单位如实填写《鼎城籍在外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情况汇总表》(附件一)和《鼎城籍在外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表》(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于2008年7月10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组。

联系电话:739****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