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信息管理系统工作总结

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无户籍学生初始信息采集

发布时间:2011-09-1916: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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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无户籍学生在江苏省内流动,转入学校必须依据父母身份证号从系统中发起转学流程,不得直接新建。无户籍学生取得学籍后,各项学籍异动管理均按正常规定执行,不得有任何歧视性行为。

3、系统将严格按照身份证号规则查验每一位学生的唯一标识,禁止任何人为任何学生擅自编写身份证号码。违者一经发现,追究责任。此前,采用其他方式录入系统的无户籍学生信息,须按照第1条要求重新调整基本信息,调整截止时间:2012年2月10日。无户籍学生一旦获得正式户籍和身份证信息,学校应尽快为学生调整学籍信息。

4、明年起,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将实现与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对接,无户籍学生将另行考虑对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