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审批政策革新
一、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任务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全社会对林业的认识越来越深刻,越来越广泛,对林业也提出更高的要求,林业迎来了历史性转变,进入了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现代林业理论为指导,坚持三大效益兼顾,生态效益优先,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实现了以产业发展为主向以生态建设项目为主,以采伐天然林为主向采伐人工林为主、由毁林开荒向退耕还林、由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向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由部门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的五个方面转变。五大转变代表了新时期发展的方向,规定了林业行政审批制度的总任务。
1、全面清理审批项目和各类规范性文件
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清理入手,以清理为基础。第一步,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各类规范性文件。目前,林业审批设定主要依据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2003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又一部关于林业行政管理的法律)及12部行政法规。二十几年来,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林业部门制定了八十几件规章和几万份文件。对此要分清类别全面预以清理。第二,及时组织力量,认真分析问题,抓紧时间修改完善不适应的内容,以改变方式、提高效率、简化手续为原则,修改完善有关规定,不漏空不缺位。做到文件清理完毕,修改同时到位。
2、从林业实际和社会需要出发,制定审批程序性规定
林业行政审批,内容上即有上下级政府业务性审批,也有向社会的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机关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和减少审批项目,改进审批方式,是当前全社会的要求。要紧紧围绕着实际和需要,建立合理合法、简便规范、科学严谨的林业审批程序规定。
3、以五个转变为依据,分类管理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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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一阶段为取消、废止。取消一切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取消部分有依据但不合理的审批,取消可由市场自行调节的审批。以是否适应林业的转变,是否适应林业的改革为基本要求,分废止、修改、继续执行三类,全面清理文件。
第二阶段为调整规范。一是保留的要规范,要制定程序性规定,制定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审批机构和人员、审批活动和行为;二是取消要尽责,要制定相关办法,加强协调监督指导,务必不能形成断档和真空。三是转向的要有措施,要完善规划,制定运行规则、行业标准和认证办法。
第三阶段为提高水平和质量。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进步,完善行政审批的管理、运行、监督机制,提高工作水平质量和效率,丰富积累宏观管理经验,逐步实现主要功能由市场调剂,资源主要由市场依法配置的局面。一是要按已划分的审批类别,按照林业运行的规律和特点,适度集中受理、集中行政审批权,在集中受理所有审批申请的基础上,将核准类和没有数量限制,条件、标准相对简单的批准类项目,集中到专司审批的一个部门,切实将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与行政审批分开;二是推行电子政务,实现网上办公。随着国家政务网的建设,林业行政审批对下级政府,对规划、项目等不需要现场检测、认证的统一审批表格,完善受理和告之环节,实行网上审批;三是限制对市场准入的前置性审批项目,不依靠设置前置审批管市场,加强外部沟通协作,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处罚,三管齐下管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