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核查银行流水的“三三法则”
查询涉案对象的银行流水是监察机关开展调查的重要方式之一。不同银行提供的银行流水格式不尽相同,但主要内容和类别基本一致,因此规范高效的对银行流水进行核查是侦破腐败案件的关键。
一、发现利用三大规律
精准高效查询银行流水中的腐败问题线索,要发现和利用三个规律:
1、个人收入规律。查银行流水中的收入,计算涉案对象资产规模和资金总量,梳理其收入来源、类型和获取主要收入的时间规律,对比其收入金额与其应当获得的实际收入是否相符,查询是否存在可疑收入,对可疑收入延伸查询上下游流水。比如,如果被查询人存在与其身份不符的收入类型,或者明显超出其应有的收入规模,就需要对其是否存在不法收入建立怀疑。
2、日常支出规律。查银行流水中的支出,计算涉案对象资金开支大小,统计日常资金流向,研究支出习惯,结合其收入情况,对涉案对象进行画像,为核查工作进一步开展做好准备。比如,如果发现该银行账户长期不用,突然出现大笔资金转进转出或资金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等情况,就需核查是否涉嫌洗钱等行为。同时,根据《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发现由其他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必要时还可提请相关机关协助监察机关开展调查。
3、人际交往规律。查银行流水中的对手信息,梳理其交易对手情况,分类整理类型,研判其日常经济往来规律,从其固定往来的个人、单位、时间、ip地址、交易行等内容中,建构出其经济生活范围框架,进一步发现特殊交易对手。比如,根据其常去常用的银行交易网点、ip地址等,可以框出其日常经济生活范围,如果其中出现了此前未出现的特殊交易项目、对象,则需结合交易金额大小、收支项目、关联公司和人员等内容作深入研判。
二、重点关注三大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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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结合问题线索查。问题线索是核查的源头,在核查过程中,要将核查进展情况与问题线索反映情况反复比对,深入研究问题线索,引导案件核查方向。比如,问题线索反映被调查人涉嫌收受股权,就需要重点查询其本人及其关联人、关联公司银行流水中的银行证券资金互转记录,个人与关联公司间的转账记录,重点看是否有可疑股票、可疑时间、可疑金额及可疑人员等内容。
2、结合事实凭证查。调取银行流水关联的事实凭证材料,能够帮助调查人员更高效查询分析银行流水,精准发现隐藏问题,透过现象发掘本质。比如,一些行贿人为了行贿更隐蔽,通过虚开发票套取公司资金,再用套取的现金行贿,这时就要调取有关记账凭证、税务发票、购销合同等材料,配合银行流水查询分析,深挖隐藏在虚假交易背后的行受贿事实。
3、结合日常监督查。监察机关通过日常监督能了解到更直观的信息,获得大量的数据,取得第一手材料。通过长期的积累,日常监督的信息能成为调查取证的海量数据库。调查人员查询银行流水,应当运用好日常监督中获取的信息资源,结合正在查办的具体事项,让查询更有指向性、针对性、精准性,进而提高查询效率,推动案件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