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依法信访的新途径

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经济利益结构的调整,各类社会矛盾呈现多元化、复杂化、过激化,由此引发的信访活动在内容和形式上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加快信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使信访工作的手段和目的能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已迫在眉睫。我们认为,信访工作最行之有效、最主要的手段应是加强依法信访,只有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做到依法上访,依法办访

,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才能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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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探索依法信访的新途径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信访的法律体系。推进依法信访,必须有法可依。《信访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信访工作的行政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是实践依法信访的首要任务。但也应该看到,信访法制建设尚不完备、尚不健全,必须进一步完善信访法制体系,制定一部《信访法》,对信访活动的全过程依法进行全面规范,使信访活动的行为方式、调控手段、技术方法、工作步骤、操作程序、管理体制等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各级各部门还可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信访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探索和实践依法信访的新途径一是引入法律援助制度。在信访工作中引入法律援助,将信访工作纳入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过程。邀请律师参与涉及法信访问题的接待处理,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解难释疑服务,引导上访人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信访问题。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为依法信访提供了法律保证,也有利于妥善处理涉法信访问题,促进和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二是引入听证会制度。对重要疑难的信访问题以及信访老户问题的处理,通过召开听证会,让有关各方面包括信访人在内共同参与,由信访人向信访处理机关提交证据,陈述自己的意见,使信访当事人平等、有效参与信访程序。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合情、合理、合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置原则处理信访问题,使信访人真正感受到信访权益得到了保障,促使信访人放弃过高要求或无理要求,既保证了信访问题有效处理和提高信访案件的结案率,也能较好地解决信访人无理纠缠和信访机构重复受理的问题。三是引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制度。各级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对一些涉及面较广或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问题,可实行各相关部门联合办案的方法,邀请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共同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研究协商各方均可接受的处理方案。特别是要加强与司法、仲裁等部门相互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