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了解实情,为群众多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群众投诉的问题能得到依法、及时、有效的解决,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时间安排。局领导信访接待日每月安排两次,接待日为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星期三以及部分节假日。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接待地点。局领导信访接待地点设在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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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访接待中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谁接待、谁负责过问到底,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使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满意。领导接待日受理的价格举报事项无论是直接办理或转办、交办的事项,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六、局领导接待时要有专用接访的记录本,要有1-2名同志配合接访,并做好接访记录

七、在接待老上访户和重复信访户时,接访同志应主动将以前接待和处理的情况向负责接待的局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