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调研报告

根据丹学组办发*号《市“四大家”领导专题调研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市政协视察调研工作安排,本人于5月下旬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现状

*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年启动以来,本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由“通道式”向“统账结合”发展,建立了与我市实际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截止20*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5507人,其中农民工3549人;全市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3422万元,全年为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提供医疗保险服务294065人次(其中门诊286694人次,住院7*1人次,大病290人次),共支出医疗保险基金393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014万元,个人帐户1248万元,大病统筹基金支付273万元,特殊人群支出400万元)。

二、医保扩面的难点及分析

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现状看,我市医保缴费费率总体水平不高,且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很低,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目前,我市部分企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生产经营较以往困难,暂时不能按时足额缴费;加之,原来企业生产经营形势较好时,仍有较大一部分企业不能按时足额缴费,一旦有职工生病或出现重大疾病时,才考虑筹资缴费,对于职工个人来说是有口难言,出现了“小病抗、大病等”的现象

2、企业改制时,将退休人员或临近退休人员的医保费一次性缴纳,没有充分考虑社平工资的逐年增长因素,导致缴费基数普遍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医疗保险费征缴减少,给基金支撑带来较大压力

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虽然已经出台,但扩面征缴艰难。我市下岗失业人员主要受雇于小型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主要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劳动。他们在原企业虽然参加了医疗保险,但随着就业单位和就业形式的改变,其劳动关系、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及工资收入等方面存在着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普遍出现“断保”现象,若再动员他们继续参保,且全额由个人负担,除少数工资收入高、家庭经济条件好的外,绝大部分人员难以续保。

4、一些私营企业在招用灵活就业人员时,为了瞒报、漏报企业人数,降低企业成本,有意不与灵活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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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妥善解决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和续保问题。企业关闭、破产、改制后,退休人员已成为社会人员,其参保和续保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代办,统一办理关闭、破产、改制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手续,统一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2、妥善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和续保一是由个人向就业单位提出参保申请或由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参保,并建立参保档案、发放医疗保险证和ic卡;二是探索建立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便捷方法,简化办事手续,方便办事人员,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开设专柜,方便个人参保、续保

3、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参保和续保问题一是根据参保者的申请,由用人单位为进城务工人员按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二是进城务工人员离开城镇后,按照医保规定,其医疗保险关系可随同转移到户口或就业所在地的医保机构,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示证明,方便务工人员办机构办理医保接续关系,以解参保者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