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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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为了给病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形成一个良好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
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受限的病人;
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病人;
3、病人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县内三级医院。
三、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住院病例,需科主任同意,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急诊转院需电话报告院值班备案,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转出情况,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转出时主管医生应向随车医护人员交代病情及我院诊治情况。
五、转院前主管医生应做好与病人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病人或其家属在《泸县中医医院患者转送告知书》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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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因各种原因,病人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主管医生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病人或家属在《泸县中医医院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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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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