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脱贫攻坚政策(修订版)
修武县脱贫攻坚政策
汇
编
(修订版)
修武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七年六月
-1转移就业扶贫扶持政策
一、培训扶贫,提高就业能力
1.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为统领,将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雨露计划”等,统筹纳入当地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规划,整合各类培训项目,统一下达培训计划和任务,统一定点机构,统一考核评价标准,严格督促检查。根据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意愿和市场需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类分层次组织实施。积极争取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资金扶持,建设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品牌基地和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建设。
2.鼓励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认真落实河南省《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免除学费,为全日制正式学籍
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3.提高培训补贴标准。贫困家庭劳动力在省内参加培训的,由县财政每人每天给予30元的生活费补贴;在市外省内参加培训的,由县财政每人给予300元一次性交通、住宿费补贴,减轻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的负担,调动其参加培训积极性。企业新招聘贫困家庭劳动力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对企业给予补贴。按照培训类别
-3+农户”形式带动贫困家庭劳动力居家灵活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4.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全县34个贫困村,每个贫困村开发一个公益性岗位,专职负责转移就业服务。开发城乡交通协管、保洁、保安、保绿等岗位,安排符合岗位需要、外出就业困难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公益性岗位设置由县政府统筹规划,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支付给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可由就业专项资金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对用人单位为贫困家庭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落实。
5.加强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供需信息对接工作。继续实施“十万就业岗位推荐专项行动计划”,以“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契机,为贫困家庭劳动力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通过村级人社服务站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将岗位信息送到贫困家庭劳动力手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实现就业。对各类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劳务信息员成功介绍贫困家庭劳动力与当地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并实现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求职就业补贴。
三、助企扶贫,增强吸纳能力
1.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其为贫困家庭劳动力缴纳的基本养老
-5年对创业项目进行一次评选,凡被认定为省级优秀项目的,每个认定项目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资助,再从认定的项目中评选一批市级优秀项目,每个项目再给予1—5万元的资助。对所在家庭父(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本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残疾的毕业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
2.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针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面临的场地短缺、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配套等突出问题,积极创建扶贫就业创业“一条龙”服务中心,并依托现有场地或各类园区建立农民工创业园区,帮助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开展创业型乡镇、村创建活动,鼓励相关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实体。对乡镇、村创办的实体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达到30%以上,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每年从农民工创业园区中认定一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和新型孵化平台,达到市级标准的,由市财政按照规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推荐后达到国家和省级标准的,可享受省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3.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和到贫困村所在乡镇创办企业的,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安排贷款贴息所需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对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贷款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核销。对信誉好、创业能力强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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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持脱贫政策
一、重点脱贫产业
重点发展投资少、风险小、带动强、发展快的8个脱贫产业。
1.特色农产品产业。着力发展地域优势突出的特色种植业,支持建设一批生态好、效益高、质量优、品牌强的特色农产品及生产基地。重点扩大平原区“四大怀药”、无公害蔬菜、中药材及北部山区食用菌、小杂果等高效经济作物种植,加快发展特色花卉和苗木产业,大力发展核桃、花生、油用牡丹等特色油料作物产业。
2.畜牧养殖产业。优化贫困村畜禽养殖结构和生产布局,扩大浅山丘陵区贫困村的牛羊养殖规模。大力发展牛羊草食动物养殖,实现秸秆过腹还田的经济环保经营模式。
3.优质粮食产业。优化粮食品种结构,扩大强、弱筋优质专用小麦比重和青贮玉米、鲜食玉米比重。发挥我县粮食高产创建全国领先的优势,扩大小麦良种种植面积及供应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行种养循环、农牧一体发展模式。推广优质粮食订单生产,大力发展粮食深加工,构建产业优势突出的优质粮食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4.设施农业。积极扩大名特优新蔬菜生产规模,运输便利的贫困村重点发展速生绿叶菜类和精细菜类蔬菜生产,运输不便的山区贫困村重点发展耐贮运的茄果类蔬菜生产;加快完善蔬菜冷链物流网络,支持贫困地区实施产地预冷工程,大力开发速冻蔬菜、鲜切蔬菜、脱水蔬菜、蔬菜饮料等精深加工产品。
-98.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贫困村推行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模式,深入拓展农业的生态美化、旅游休闲、文化传承、健康养老、科普教育等功能,积极发展光伏农业、立体农业、庭院农业、信息化农业、智能化农业、创意农业、工厂化农业等新型业态,建设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形成产业链条较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贫困农村发展新格局。
二、产业扶持脱贫模式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与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确定具体产业扶持脱贫模式。
1.直接帮扶模式。对有劳动力、有能力、有土地,但缺资金、缺技术的贫困对象发展脱贫产业的,给予一定额度资金帮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县财政按规定安排贷款贴息所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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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积极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方便残疾人居家生活。
4、对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实施助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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