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自查总结
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鄢陵县林业局接到河南省林业厅转发《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局统计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的精神,制定自查工作计划,提出明确具体的自查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配备情况
鄢陵县林业局历来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现有统计人员2人,配备统计电脑1台及全国林业统计报表管理平台上报系统。统计人员都经过了全国统计资格培训,做到了统计人员持证上岗。
二、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统计和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依法统计是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前提,是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保证。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办事的原则,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每项统计工作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统计机构各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了统计工作制度、统计报送制度、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评审办法、统计资料管理与公布制度、综合统计员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健全制度,夯实统计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制度,并在
《鄢陵县林业局工作制度》和《鄢陵县林业局综合目标及量化考核办法》中对统计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使我局的统计报表在上报时效性和数据质量性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在统计工作中没有发生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没有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制印统计调查表的行为;没有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没有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四、《统计法》学习实施的情况
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政策决策的正确性。为此,我局认真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增强了全员的统计法律意识,通过宣传、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数据,是《统计法》规定的每个统计人员和统计组织应尽的义务,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从而把《统计法》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实际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做实统计工作。我局各级统计人员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类培训班。通过学习和培训,使统计人员对统计新知识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和掌握,知识结构得到了适时更新,改变了过去那种只重视抓报表,不注重新知识学习,只满足于现状,不注重为自身“充电”的惰性和自满情绪,极大地提高了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统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法相对滞后。目前统计调查方法单一,主要依靠报表层层汇总、逐级上报。这种方法不仅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而且缺乏科学性,特别是数字经过多家单位填报和多个环节相加上报、汇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个别单位源头数字不准,给最终汇总上报数据在准确性方面带来一定影响。
2、统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输技术的自动化和现代化水平较低,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报送。
(二)对策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的精神;二是结合电子政务实施工程,不断提高我局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把我局的统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二篇:**镇统计自查情况总结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镇统计工作,完善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根据2006年《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镇结合实际,对照考核评比办法,7月13日,组织镇政府统计人员,经过4天的检查,发现大多数部门和企业单位都能够做到依法统计,近几年的统计资料档案管理的比较好的如**等,但也发现存在不少问题,现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
一、村级统计数据准确度不够高。主要是一些新的统计人员对本村的总体情况不够了解,造成有的统计数字不够真实;有的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不够认真对待,照抄照搬往年的数字,或者在以往数字上改改就交差,或受年初计划的影响,没有经过调查了解情况,按年初计划的数字填报。
二、村级统计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原始数据管理十分薄弱,有的村二ooo年以前的档案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而丢失,村与村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
三、有的个别村统计数据上报不够及时,报表不够整洁,涂改的比较多。
四、村级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虽有一定的提高,镇统计站每次布置报表任务时都对指标进行解释,还有部分统计人员对报表的指标解释和报表的填报方法还没有完全掌握,指标关系没有分清楚,报表填写不够完整。
五、企业单位的问题主要是存在的漏报现象比较严重。虽然我镇对统计法已加大宣传力度,但是有的企业主认识仍然不够到位,还在担忧加重税收,同时还有树大招风的顾忌,对于这种现象,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已对他们的行为做了批评指正,并通过解释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有的企业主对报表的指标不够理解,造成统计人员按企业主的意思填写报表造成漏报现象。
第三篇:农业统计工作自查总结今年上半年,我们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不断强化农业统计的工作基础;规范和完善农业统计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工作的组织程度及工作水平;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开展生产形势分析;不断提高农业统计数据质量,比较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市农业经济的发展情况,为促进全市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全局工作的开展积极搞好服务。根据省统计督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对今年上半年农业统计工作自查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农业统计的基础工作水平
为了使农业统计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系统规范,我们对应市农委的要求,根据《2005年泰州市农业系统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细则完善,对本系统农业统计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目标管理。对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统计工作任务,按规定按要求组织实施,进行统一扎口管理、审查、核实、提供、公布本部门范围内的统计数字,确保了统计数据的质量。对上级部门布置的农业结构调整、农业服务业、农业生产综合、农产品及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等统计定报、年报等专项业务工作,都能做到全面、准确、及时、规范,保质保量,并按要求形成书面分析材料进行报送。将年度报表、相关资料及分析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分门别类地进行保管,做到有案可查,井井有条。
二、广泛开展农业生产调查研究和形势分析,认真做好规划、计划制定等项工作在完成农情信息统计及有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同时,按照泰州市农委、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我们积极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调查研究,认真进行生产形势分析,为上级领导决策和全市的农业生产提供服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进行了2005年农业重点工作目标的调研,制订了《2005年泰兴市农业重点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以市委办文件形式下发,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对乡镇农村经济工作百分考核。二是开展了一季度和上半年农业生产和经济形势的调研、预测、分析工作,形成了专门的调研报告《2005年春季农业生产情况调查报告》、《上半年农业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上报市农委、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三是按照泰州市农委要求,组织开展了我市观光农业发展情况的调查和分析,提出了今后发展的设想,并形成了专门材料《泰兴市观光农业情况调查》进行了报送。
三、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回顾上半年,虽然做了一些琐碎的工作,能够按时按质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农业统计的各项任务。但客观分析平时的工作也还存在着较多的不足,我们在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系统的农业统计工作存在以下一些情况:一是个别下属单位不太注意统计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也缺少积极性、主动性和系统性,满足于完成上面所布置的任务;二是有时限于工作的时间紧、头绪多,对大面积农业生产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细致,在调查的深度、广度和效果上有待进一步提高,止步于就表格汇总数据,就数据分析情况;三是少数乡镇不大重视农业统计工作,上报资料、数据、信息时有漏报、迟报情况,影响了农业统计的时效性;四是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农业统计工作一线人员时有更换且大多是半路出家,缺少必要和正规的专业技术培训与辅导,不可避免的对统计情况的准确性有一些影响。为此也建议市农委在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全线人员的业务水平上和我们一起给以足够的重视。自查中还发现了一些如精确度不统
一、报送程序不规范等情况,对所有自查中的问题我们都有针对性地一一进行了明确、规范和纠正,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农业统计职能的履行和发挥,按照“编制计划,切实可行;提供信息,准确可靠;农情调研,经常深入;事务管理,系统规范;为农服务,热情周到”的工作要求及服务承诺,从严要求,从细微处做起,进一步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努力提高农业统计的组织程度和工作水平,提高农业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积极主动、开拓创新,认真做好规划计划、农情信息统计、生产调查分析、事务管理的各项工作,为全市的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的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泰兴市农业局二oo五年九月十六日
第四篇:统计自查报告钱计生领发(2010)8号
钱粮湖镇计生办统计执法
自查报告
各村、场、居委会:
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人口计生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为贯知》(人口厅发„2010‟47号),及君人口发„2010‟9号文件精神,提高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水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配合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合本镇实际,对全镇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
1、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为了保证此次自查的质量,我局于七月十五日召
开由分管领导、全体计生办工作人员以及各村计生专干等二十四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题会议对开展人口计生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进行了思想动员、强调了工作纪律、细化了工作任务。
2、成立镇人口计生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
我镇党委班子高度重视此次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了年终目标考核之中,与计划生育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计生办成立了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小组,组长由镇长王威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副镇长罗然军、计生办主任徐军辉担任,成员由蔡星、龚庆冰、邱德志组成,下发了《钱粮湖镇开展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自查方案》,从指导思想、自查时间、内容和方法上都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
3、大力开展人口计生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深入宣传《统计法》和《处
分规定》,广泛宣传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4、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开展人口计生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镇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积极鼓励和认真受理群众有关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给予奖励。(联系人:蔡星,举报电话:8927143,电子邮箱:jlhjsb@126.com)
二、取得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制度、会议制度、报表制度、统计监测制度,规范本镇、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台帐、报表。从镇到村(居)委会的统计报表实行主管领导签字的层层负责制,保证村基层报表与上报数据一致,强调了统计报表的严肃性,也保证了统计报表的来源是数出有据。
二是完善了全员人口信息,重点加强了育龄妇女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按照“一看、二核、
三总结、四整改”的步骤开展。“一看”就是看统计帐卡,统计报表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建档;“二核”就是查出生上报情况,特别是近三年以来的出生上报情况;“三总结”根据所查情况如实填写核查表,写好自查情况说明;“四整改”就是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在核实的基础上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是狠抓了报表报送制度的原则。始终坚持依法、依纪、客观性、真实性、时间性和一致性的原则,同时统计报表汇总后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统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地方存在政策差异,我镇婚嫁女在办理生育证件上,统计口径出现不一致的现象。
2、流入人口户籍地、流出人口现居住地信息交流不及时,造成全员信息出现各种出错,管理和服务难以到位。
3、本镇育龄妇女外出务工、经商,人户分离现象比较严重,相关信息难以全面掌握,给统
计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4、撤场建区后,下岗职工比较多,人员组成比较复杂,各项统计信息存在不完善、不全面的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居委会人口统计工作存在人员不足,任务较重,局面复杂。
四、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情况
计生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人口统计瞒报、漏报、篡改计生统计数据的单位和个人除追究责任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村级处理意见,当年实行重点管理,村支部书记、分管主任、计生专干不得评先,并由镇组织、纪检部门对村支部书记给予诫免处理,行政记大过一次。截止目前,本镇还未出现人口统计瞒报、漏报、篡改计生统计数据的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促自查。为了警醒部分干部的麻痹的思想,进一步夯实各村基础工作,镇委、镇政府对因放松计划生育管理,而造成一些出生漏瞒报、统计差错的现象的工作落后村的支
部书记与村计生专干进行了严厉批评,情节严重的相关人员己交由镇纪委落实处理。
二是加强重点督办促自查。镇委、镇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由分管计生工作领导带队,抽调人员组成自查专班,对全镇重点村,即人口出生与同期有较大变化的村、村级班子战斗力不强的村、阶段性工作比较滞后的村进行自查解剖。同时对抽调人员进行自查口径培训,严格规定自查纪律,自查期间,实行对村不打招呼、不定抽查时间、不定人员的办法,确保自查工作质量。
三是结合统计执法全面自查。目前,我镇在完成重点村自查解剖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统计执法自查活动,对全镇所有村的三年出生及统计工作进行自查,全面夯实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
第五篇:统计自查报告统计自查报告
统计>自查报告
(一)
各村、场、居委会:
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人口计生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为贯知》(人口厅发〔2010〕47号),及君人口发〔20**〕9号文件精神,提高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水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配合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合本镇实际,对全镇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
1、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3、建议上级统计执法部门对相关企业加大执法力度;
4、统一思想,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
一、完善。真正做到向各级领导体统制定政策真实可用的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