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资产监管经验交流

一、固定资产决算不及时。在接受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的审计中发现,某事业单位正在使用的办公楼已经搬进七年了,但其固定资产账面却没有这幢“办公楼”的记载。审计和调查结果表明,这幢办公楼工程由其主管部门承建,2001年12月工程已经完工并交付使用,但至审计时仍未予决算。经审计调查核实,工程筹资合计425万元,现已支付工程费用408万元。目前,工程所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票据分别记入该单位主管部门基建账户、会计核算中心账户和该单位账户。由于承建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未向施工企业索要发票(全部为白条支付),使施工单位偷漏税款近20万元。因原施工单位现已解体而无法补票,使工程无法决算转入固定资产。工程费用支出票据发生距今时间较长,又分别记入三个单位账户,极易使资料散失,也给以后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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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固定资产增减、盘亏和报废不及时处理账目,使国有资产账实不符。据统计,今年下半年以来共有8个被审计单位存在固定资产购入、盘亏和报废不及时处理账目问题(合计应增加固定资产近200万元,应减少固定资产985万元未处理账目)。一是购入固定资产未入账。有两个单位购入的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记入固定资产帐,金额达192万元;二是接受捐赠和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未记入固定资产账。有一个单位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价值7.4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三是固定资产盘亏未及时处理账。有五个单位固定资产盘亏101万元未及时处理账,有的是固定资产卖出未处理帐,有的是被法院扣抵外欠款而未处理账,有的是固定资产已报废长期挂账不处理。四是应提未提固定资产折旧。有三个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减少历年亏损局面而累计少提固定资产折旧883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是有固定资产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在建项目的款项支付管理。在支付工程款项时,一定要索要发票,按票付款,工程完工后要及时决算。二是各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要增强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的增减要及时入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和账实不符。三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监管,对已完工的固定资产要采取措施及早组织决算,经常监督检查,以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对违规购置固定资产的单位,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