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在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上的汇报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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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三项机制”,着力探索运转有序的管理模式,推进人民调解由“小调解”向“大调解”转变。一是快速联动机制。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才资源,依托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调解+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x”的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联动机制;二是统筹协调机制。市、县司法局每季度召开一次、乡村调委会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工作协调会议,着重做好“三个一”工作,即一月一排查、一月一交办、一月一督办,研究处理急、大、难矛盾纠纷的措施,并对工作进行点评;三是重点排调机制。加强征地拆迁、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等新时期专业化行业化调解委员会建设。

坚持“三个结合”,致力提高排查调处的工作实效推进人民调解由“小服务”向“大服务”转变。一是坚持经常性调解与集中排查调处相结合。集中排查实行村“一周一查”,乡“一月一查”,县“一季一查”;二是坚持调处纠纷与消除隐患相结合。针对一些乡村存在纠纷较多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专项治理。比如:审查、修订、公证各类承包合同,并进行公示;三是坚持调解工作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坚持“调处一件、教育一片”的工作方法,调解同时,向广大群众发放《法律进乡村读本》,开展丰富多采的普法教育活动,营造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