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调研之二(统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一篇:统计工作调研之二(统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统计工作调研之二
浅议抵制统计虚假数字的建议及对策
统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统计数据是各级党政领导正确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做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真实、有效的统计数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目前,随着统计方法制度的不断改革,统计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的地位也得到了提升。但是,社会上对统计工作的认识还存在着一定的误区,认为统计工作是“三分统计,七分估计”,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统计工作的失真问题依然存在,统计违法行为时常出现,如何抵制统计虚假数据,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值得研究深思的问题。
一、我县统计工作现状
近几年来,我县统计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各部门的相互配合下,统计工作已得到了加强和提高,相继成立了统计普查中心和社会经济调查队,其中,社会经济调查队为副局级建制,配备一名领导干部,一名工作人员。目前,县统计局现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大专以上人员6名,占总人数的75%,中专2名,占总人数的25%。县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均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统
计员。全县四乡一镇成立了乡(镇)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挂牌成立了统计站,刻制了统计站专用公章,乡(镇)配备了1-2名专职或兼职统计员,村委会也配备了1名兼职统计员,同时村委会也建立了统计办公室。全县统计业务工作人员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基本保持了统计工作队伍的年青化。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部分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程度还不够,职责不明确,对统计人员更换频繁。重会计,轻统计现象较明显,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对统计工作的协调力度不够,这也是出现统计虚假数据的原因之一。
2、目前,培养统计专业人员的院校越来越少,大部分人员觉得统计部门的社会地位低,且工作繁琐,统计工作队伍缺乏。而做为基层的统计人员或兼职统计人员大部分都是会计专业毕业,没有受过正规的统计专业学习,缺乏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不强,统计法制观念淡薄,这也是导致出现统计数据失真的原因。
3、统计执法部门对统计违法案件的立案和查处力度不大,总认为各部门都按时上报报表,统计数据准确、及时,统计违法案件无处可查,然如部分单位没经过政府统计部门备案,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领导干涉和影响统计数据等统计违法行为就时有发生。执法力度跟不上,只敢于“拍苍蝇”而不敢于“打老虎”,这就相应地导致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再一就是没有专用经费来进行对《统计法》的宣传。
4、深入基层少,对统计数据还不能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电话出数字还时有发生,这也是导致统计数据失真的原因之一。
三、建议及对策
1改变统计机构的隶属关系。如果统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同时服务于当地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就可以真正起到监督政府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经济是否健康有序地发展。
2、加大对《统计法》的宣传力度。政府统计部门是《统计法》的宣传和贯彻者,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必性,就得让人人知道《统计法》的重要性,就得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统计执法的重点应是必须对违法行为人严肃处理,将统计违法案件立成铁案,用铁的事实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只有这样,才能遏制住统计虚假数据的发生,维护统计数据的法律性和严肃性。
3、要管好统计数据,理顺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统计人员的后顾之忧。
4、充实统计工作队伍,不断加强统计工作力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全民对《统计法》的观念还很淡薄,基层统计员或兼职统计员大都缺乏统计专业基础知识,且调离工作岗位频繁,再加上办公条件差,缺乏相应的统计经费,这就很难在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准确无误。因此,稳定基层
统计人员或兼职人员,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统计普法培训,努力改善办公条件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将会起到非常好的促进作用。
5、不断完善统计干部考核工作机制。把考核任务与干部的政绩、奖金和晋级相挂钩,并本着公平、公正,便于操作的原则进行,杜绝考核走形势、走过场和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一是实行月评季考。二是改变考核方法和考核指标,不好操作的指标不考核。党的现阶段任务就是领导人民群众奔小康,干部的政绩就是为官一方,造福一方,考核干部就应该考核这些指标。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人口自然增长率、升学率、消费指数、人均住户面积等指标。三是要让群众反映干部政绩统计指标,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使虚假统计数字消灭于基层,让基层挤出统计水份,这样的统计数字才能真实地反映一个县的实际情况。
6、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统计数据的好坏程度统计人员最清楚。如何提高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是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为此,一定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做好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对微机的操作水平,以防止知识不全面,手段不先进而出现错误。
柯坪县统计局
姜阳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统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调研报告今年是《统计法》颁布25周年。25年来,统计机构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以《统计法》为核心,以《统计法实施细则》、《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行政法规、规章为补充的,比较完备的统计法律体系,促进了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和社会公众对
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我市统计法制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有法难依、违法难究的现象比较突出。因此,加强统计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和实行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在维护统计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做好统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统计执法工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统计法》赋予了统计部门执法职能,使统计工作有了法律保障。但是,在我市不少地方,统计执法力度弱化,统计法的威慑力没有得到正常发挥,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比较淡薄,统计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一)一些部门或单位为了自身利益有法不依。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局部和小集团的利益,或者受地区排序或目标考核的影响,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虽经统计部门多次纠正,却是一犯再犯。一些单位的负责人或统计人员虽然也了解统计法,知道违反统计法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他们认为统计部门无权无势,难以对其处罚,屡次出现迟报和拒报统计报表的行为,这些统计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统计数据失真,使统计工作的社会信誉受到严重影响。
(二)执法力度普遍弱化。目前,全市统计执法普遍存在重“执法检查”,轻“执法处罚”现象。一是执法人员存在着避重就轻的思想观念。上级没有直接要求的不愿查,看得见但管不了的不想查;二是对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够。主要原因是统计系统的一些领导腰杆不硬,不敢动真,不敢碰硬,存在着畏权、畏势的心态。尤其是对一些“重点保护”单位、招商引资引进的单位、和该地区领导有某种关系的单位等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尽量回避。导致有案不办,避重就轻、查而不处的现象。
(三)统计部门的领导对统计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任何一项工作离开领导的重视与支持都举步维艰,统计执法同样需要领导的大力支持。《统计法》规(来源:http://www.xiexiebang.com/)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是统计执法的主体部门。作为统计执法主体部门的“一把手”,从某种程度上决定着这个地区统计执法工作的优劣。目前我市部分县区统计部门的领导对统计执法的作用认识模糊,没有把统计执法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影响了全市统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基层统计执法机构力量薄弱。统计法制工作包含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计违法案件的检查、处理,统计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但县级基层统计部门的现状却令人担忧。目前全市11个县区大部分没有独立的统计法制机构和专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多数统计执法人员同时兼任其他统计业务工作,且以其他统计业务工作为主、以统计法制工作为辅。由于统计执法机构力量薄弱,且统计业务任务日益繁重,造成这些地区统计法制工作弱化,甚至从不执法。
(五)统计执法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人员少、装备差、办案经验不足等方面。一是县区统计局大多只有一名兼职执法人员,达不到科室单独办案的最低要求;二是缺乏执法车辆、照相、摄像、录音等办案工具,执法人员常常骑车送法律文书,造成执法工作效率低下。而缺乏执法所需的调查取证设备,既不利于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又不利于对违法单位的违法问题实施证据保全;三是受多种因素影响,一些县区统计部门常年不办案,统计法制人员普遍缺少办案经验。
二、搞好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的几点建议
新时期搞好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应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方针,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为重点,以推进依法行政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统计,加大执法检查和统计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统计工作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统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依法统计是对每一个统计工作者的普遍要求,是统计部门特别是领导班子的职责,一把手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市县统计部门的领导要以身作则,起带头和表率作用。要带头学法,带头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带头执法,敢于执法,一把手
第三篇:基层统计工作存在问题与建议基层统计工作存在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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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完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和完善现行的统计报表制度,建立一套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指标数量不过多、组合功能较强、易于操作,能准确、及时反映市场经济运行状况的统计报表制度。加快抽样调查替代全面报表制度的步伐,大力改革以全面报表制度为主的统计方法制度,合理安排好各个普查的时间以及每个普查的周期,普查经费应主要由国家和省级财政负担,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普查工作效率,以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
(四)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统计信息化建设是统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实现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通信网络化、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服务社会化,有利于减少基层负担,促进部门沟通,同时也能为党政领导、社会各界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服务。为此,必须做到:一是建好统计信息网,配备计算机及相应的网络设备,建设好便捷通畅的统计网络环境;二是建好统计数据库,充分利用基本单位统计资料,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标准数据库和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人口普查等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为基础的普查数据库;三是用好统计通用软件,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计算机业务培训,使广大基层统计人员熟练掌握统计通用软件并广泛用于统计工作实务。
(五)加大执法力度。《统计法》是统计的尚方宝剑,要重视在工作过程中结合实际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同时,要结合普法工作,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的再深入,进一步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在基层统计员心中真正树立起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是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对那些不按时上报、屡次迟报、拒报的单位或个人,对那些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利用《统计法》赋予的权利,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维护统计工作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