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统计管理的实际需要,本着加强企业信息化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工作是利用科学的方法,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有关企业经营状况的数字资料的总称。统计人员通过对统计资料的开发利用,能够准确、及时地反映企业经营管理现状,为各项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根据统计工作需要,集团公司建立生产、收费、财务、燃料储备四个方面的信息平台。

(一)生产方面的信息数据

供热分(子)公司检修期信息包括:

1、设备中小修完成情况;

2、技术改造工程完成进度;

3、设备更新情况;

4、锅炉大修工程;

5、锅炉清洗工程;

6、基建工程

供热分(子)公司运行期信息包括:

1、锅炉运行情况;

2、设备完好率;

3、系统失水率;

4、运行事故率;

5、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

6、用户室温合格率;

7、煤消耗情况;

8、水消耗情况;

9、电消耗情况;

10、供回水温度;

11、循环压力;

12、灰渣含碳量;

13、水质化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上述各种信息项目可随时调整。

(二)热费收缴方面的信息数据

各供热分(子)公司日报如下信息数据:

1、各供热分(子)公司的供热面积;

2、本期应收额;

3、当日收入额(其中抹账收入额、陈尾欠收入额);

4、月收入额;

5、累计收入额(其中累计陈尾欠收入额);

6、累计完成率(其中本期累计完成率)

(三)财务收支方面的信息数据

各供热分(子)公司及集团附属单位日报如下信息数据:

1、当日收入;

2、当日支出;

3、累计支出;

4、当日余额。支出项目包括。燃料费支出;

电费支出;水费支出;

工资及附加费支出;运费支出;修理费支出;工程款支出;

集团公司管理费支出;其它支出。

(四)燃料储备方面的信息数据供应公司定期提供如下信息:

1、采购单位;

2、采购单价;

3、周进煤量;

4、采暖期累计进煤量;

5、应付款金额;

6、已付款金额;

7、欠付款金额;

8、库存量

第二章统计数据的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计划经营部负责各种统计数据的管理、汇总、分析及对外报送。

第五条集团公司规定上报的统计报表,各级统计人员必须严肃认真按时编制上报。统计报表中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指标、采用计算方法必须前后口径一致,不准擅自改变。

第六条生产方面的统计报表以各供暖所为单位逐级上报汇总;热费收缴方面的统计报表以各供热分(子)公司为单位逐级上报汇总;财务支出方面的统计报表以各分(子)公司及附属部门为单位逐级上报汇总。

第七条各基层单位统计报表必须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准确、清晰,指标一致,编报及时,上面应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和填报人名章。

第八条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计划经营部以供热分(子)公司为单位,定期发布相关统计信息(商业机密除外),为基层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向有关领导提供所需信息。

第三章统计报表的方式及时间

第九条各种统计报表实行网络传递,每日上午10时30分各基层单位将前日的生产统计数据、每日下午15时将当日的收费、财务统计数据通过网络发送到计划经营部,由计划经营部汇总上报集团领导及有关部门。手工报表每周集中报送一次,时间定为每周五。燃料储备统计数据供应公司

每周报送一次。

第四章统计数据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集团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基层单位统计数据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各级统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和篡改统计数据,对弄虚作假者给予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200元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计划经营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统计管理制度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防止数出多门,乱发报表,根据《中华人了共和国统计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厂各部门的统计管理工作。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第二章统计报表管理

第三条对各种定期上报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人员要及时负责向公司主管部门填报,并负责报表的准备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对本单位的各类报表,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格式,各厂属各部门必须按时填报。

第五条各级统计人员应加强指标的分析,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有关指标的波动原因,为分析和预测提供资料。

第三章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第六条厂属各部门的统计资料、统计数字,一律以本部门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第七条各级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混乱的现象。第八条本厂各项主要统计资料,应由综合统计人员负责保管,厂属各部门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部门统计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统计资料,采用台账形式,按月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第十条各部门编制的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部门主管批准、综合部核准后方可销毁。第四章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第十一条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更正。

第十二条本厂内部报表发现数字错误时,可根据不同情况按下列办法订正:

(一)日报表当日发现差错时,应及时电话或口头查询更正,隔日发现差错时,应在当日报表上说明

(二)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更正。第五章统计工作的交接

第十三条统计人员调动工作台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正常进行。

第十四条统计人员调离工作台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一)将经办工作情况全碉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二)培训接替人员的来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三)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账、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如计算机、书刊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第六章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

第十五条文字说明与分析是统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统计报表要做到:月报月文字说明,季报、年报有分析报告。

第十六条文字说明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形式,必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的问题,说明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

第十七条分析报告应以报表为基础,以检查计划为重心,测定计划完成程度,分析完成与未完成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第七章统计纪律

第十八条各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

第十九条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严防丢失,提供时应按上级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发现有违纪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第八章统计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各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提供统计资料,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工作,上报的统计报表应及时、准确无误,不午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不得伪报,不得伪造、篡改,发现有违纪之一者,视情况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活动过程中,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和本专业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统计调查分析,效果显著可给予奖励。

1、生产计划的编排、制定、跟进与实施安排

2、物料计划制定

3、物料采购审核

4、物料管理目标达成

5、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6、订单评审

7、iso9000、5s的执行与督导

8、部门人员的培训

9、沟通仓库管理、客诉反应及客户满意度调查

pmc跟单员

1、订单审核和编制生产指令单

2、客户资料的建立,并负责与客户沟通与协调

3、建立每月出货统计表

4、出货交运安排

5、跟催物料和生产进度

6、物料计划实施与控制

7、生产排程

8、客人投诉的跟进

9、平衡供与需之间的关系

pmc采购

1、建立供应商评估资料及价格记录

2、打办、询价、比价、议价、订购作业

3、交料进度控制与逾交跟催

4、进料品质、数量异常处理

5、协助配合应付款整理、审查

6、供应商考核提报

pmc文员

1、部门人员考勤及加班申请

2、部门文件的分发、整理、分类存放

3、编写文件。(如。内部行文,会议记录等)。

4、文件的签收、分发、传阅

5、仓库月报表整理

6、部门人员所需办公用品的申购与存放

7、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

pmc统计员

1、统计各个部门每天的生产效率、工时损耗

2、统计塑胶部与装配部的生产进度

3、统计每月生产物料损耗与来料不良的成本率

4、每周成品入库、出货与装配每周流线、加工、包装生产明细汇总

5、统计原料进出明细

6、职员工考核的统计

7、报表、文件的整理及分类存放

8、服从、完成上级的安排

pmc仓库主管

1、规划仓库物品摆放区域

2、负责仓管工作之安排

3、对每月库存盘点之数据负责

4、对每日进出帐负责

5、保持帐、物、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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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统计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各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提供统计资料,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工作,上报的统计报表应及时、准确无误,不午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不得伪报,不得伪造、篡改,发现有违纪之一者,视情况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活动过程中,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和本专业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统计调查分析,效果显著可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