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深化社会治税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有效整合税收征管资源,抓好个体、零散税收管理,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经开发区管委会、县国税局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宗旨,紧紧围绕“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方针,保护合法经营,促进公平竞争,加强税源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全面构建规范、集约、高效的税收社会化征管机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促进开发区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整合有关部门管理资源,集中管理,统一征管模式,成立个体税收社会化征管机构,依托社会综合治税网络,有效防止税收流失,实现个体税收征管效能最大化。

三、实施原则

(一)依法管理原则

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推进个体税收社会化征管工作。

(二)集约高效的原则

充分整合各部门、各单位管理资源,依托税收信息化管理平台,简化和优化个体税收管理流程,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管理质效。

(三)优化服务的原则

创新管理模式,保障纳税人权益,方便纳税,提高服务质效。

(四)积极稳妥原则

先试点,后推开,边探索,边规范,积极稳妥地建立社会综合治税机构,完善征管的体制和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工作范围

个体税收社会化征管范围包括所有个体工商户(含有证和无证)、发票代开业务(不含单位纳税人)和临时户,即固定个体工商户、临时个体经营户、流动个体经营户、私有经济等个体零散经营活动。征收项目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一并纳入社会综合治税征管范围

五、组织机构

(一)机构设置。调整充实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开发区财税局。指定城东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具体负责个体委托代征的开展落实工作。

(二)人员配置。根据综合治税办公室机构设置情况及工作实际,按程序调入或招用相关人员。

六、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职责权限

1、研究制定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社会综合治税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个体税源协税护税网络体系;

4、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符合相关职能业务处理需要的业务流程,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5、协同税务部门研究解决个体税收社会化征管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6、受税务部门委托,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款结报及税源调查等工作;协助税务部门开展个体工商户典型调查、民主评税及定额公示、日常催报催缴、送达税务文书等工作;条件成熟时开展为个体工商户代开发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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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将社会综合治税的有关精神、要求和重大现实意义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个体工商户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综合治税的影响力,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氛围

(三)强化联合执法,突出工作实效。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优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环境。

(四)健全考评机制,突出奖惩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综合治税外部和内部考核机制,将各成员单位的履行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并将各成员单位及综合治税办公室的工作经费与综合治税工作业绩挂钩,以提高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保证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