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国税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省国税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省上下深入开展加强执行力建设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之际,全省国税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今天召开。这次会议是经省局办公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传达贯彻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回顾去年以来全省国税系统政策法规工作,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政策法规工作的总体要求,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会议还将通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v2。0试运行考核情况并组织讨论有关制度办法。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一年来税收政策法规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年多来,全省各级政策法规部门按照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的要求和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安排,紧紧围绕“管理提高年”工作部署,求真务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税深入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涉税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总局规定,下放了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按照省纪委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要求,明确了涉税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办事流程、文书式样等。
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做好涉税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管理工作。二是全面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总局清理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全省国税系统自94年以来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初步统计,这次清理出省局自1994年至2006年间共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6373份,初步确认有效文件3880份,需要进一步确认全文废止或部分条款废止的2493份。
开展税收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干部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规范执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省国税系统近1800名国税干部参加了2007年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参考率为98.63%,全省人均考试成绩为86分。
(二)加大监督力度,实施税收执法全方位监控
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顺利上线运行。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v2.0版,是去年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工作核心。实现执法考核系统的全省上线运行,涉及的单位更多、内容更广、数据量更大,为保证上线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历经外出开展考察学习,着手基础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动员培训,邀请总局专家支持等几个
工作阶段,按总局工作要求,于今年1月份顺利实现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和正式运行工作。初步统计,全省一季度纳入系统监控的执法行为共计138.16万户次,未经申辩调整之前,系统确认执过错10.58户次,执法错误率达7.66%,过错数共计10.78万个,扣分21.42万分。经申辩调整后,实际确认执法过错共计50505个,扣分共计101089分,分别较调整前系统确认的过错及扣分下降50.04%,52.80%。武汉、荆州、襄樊、恩施、宜昌等市州推制工作开展效果显著。可以说去年推行执法管理系统上线这一仗打得很漂亮,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这也是对全省法规系统上下联动,整体联动的一次大考验,这次考验证明了我们是合格的。4月份,法规处向省局办公会汇报了执法考核系统上线运行情况和一季度试运行模拟考核情况,得到了党组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并要求下一步要抓好考核系统的正式运行、考核评估和运行维护工作,切实推动税收执法的进一步规范。
加大内部监控力度,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一是切实抓好以往年度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开展了执法检查“回头看”并进行通报,下达了执法检查整改意见书。二是认真开展税收执法专项检查和日常自查。配合总局执法检查督导组开展对武钢集团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参与省政府组织开展的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专项检查等工作。部署各级政策法规部门开展税收执法日常检查工作,要求按时报送执法检查计划,按规定的期限完成执法检查自查工作。武汉、襄樊、荆州、荆门、宜昌、黄冈、十堰、随州、孝感、黄石、潜江、天门等单位抓执法检查的日常化、常态化都非常自觉,开展得很有成效。三是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重点阶段抽查工作。省局组成三个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对全省各单位涉及20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抽查。据统计,共查阅涉税规范性文件1058份,税务稽查案卷304卷,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料105份,个体户税源管理资料785份,各类减免税审批文书493份,税务行政管理资料5000余份。
强化事中监督,开展重大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坚持依法审理,严把事实关、依据关、程序关,严格执行10%的重案审理率。据统计,全省各级政策法规部门全年审理重大稽查案件746件,审理率达15。4%,其中维持初审意见506件,发回稽查部门复查127件,改变调查部门拟处理意见的112件。宜昌、荆州、襄樊、黄冈、咸宁、仙桃、天门等地工作开展较好。
强化事后监督,加强税务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不断创新、丰富复议工作手段,将化解纳税争议纳入法制化轨道。自去年2月初至5月底,仅省局就收到税务行政复议申请6件,均妥善进行了处理。其中受理5件,不予受理1件。受理的已审结3件,2件中止。
(三)服务中心工作,发挥综合业务协调作用
积极开展服务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工作。去年7月份,在黄石召开了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年底,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改实验区获批后,又于今年4
月在鄂州组织召开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税收调研座谈会。在此之前,省局发了通知,提出了调研提纲和要求,9个城市都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为调研座谈会的召开做了充分的准备,使得会议开得很有成效,也很成功。会议初步形成了两项成果,一个是省国税局关于支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的税收工作意见,另一个是形成综合性的税收专题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当好参谋,同时谋划下一步做好与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改实验区的互相联动、融合、交流和借鉴。
开展专项调研,服务领导决策。一是开展关于扩大开放先导战略,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调研。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局领导批示,完成了湖北省国税局《关于税收促进承接产业转移问题的调研报告》,并提出了服务扩大开放和承接产业转移的相关税收政策建议。二是牵头开展建立税收执法内控机制调研。为落实刘勇局长关于对税务稽查案件加强过程监控制约的指示,切实做到“法规、监察、稽查三个部门对稽查案件实施监督分别达到10%”的工作要求,先后经历两个调研阶段,初步形成了相关研究报告和制度文本草案。
继续抓好福利企业政策调整工作。加强与地税、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会签办理我省贯彻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在政策前期调研试点工作中,法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自政策全面实施以后,及时跟踪政策执行情况。
开展政策研究、评价与反馈工作。按总局税收政策课题研究工作的统一安排,布置各地政策法规部门有针对性地自主开展税收政策专题研究。建立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组织开展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分析,及时报告和反馈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建议。
落实“两个减负”开展报表及检查事项的清理工作。根据省局办公会的决定,对国税机关内部各项报表资料和开展的对内各项税收检查事项进行了清理。确认保留报表143份,确认取消报表247份。确认保留检查事项16份,确认取消检查事项17份。四)增强服务意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
一是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认真开展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指导工作,促进各地“五五”普法工作起好步,开好头。二是着手做好税收法规库的建设。统一和规范税收法规性文件的管理。三是完成《国税政策法规汇编》编辑、审定、发行工作。四是认真开展征求意见回复工作。及时办理各类涉税征求意见的回复,认真把关,维护税法严肃性和统一性。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全省各级政策法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即定工作任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做好政策法规工作还任重道远,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
二、进一步明确做好新时期政策法规工作的总体要求
党的十七大对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了战略部署,也为做好今后一段时期的税收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在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上,刘勇局长要求全省国税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国税工作。他指出坚持做到“四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把国税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筹划,毫不动摇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工作全局,毫不动摇地把构建和谐国税作为国税工作的主题,毫不动摇地以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国税事业发展的动力,是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谋划今后一个时期国税事业发展思路的前提。刘局长提出的这些要求,对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政策法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回顾近年来的政策法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必须清醒认识到依法治税水平还有待提高,执法随意性、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从我们法规部门自身来看:执法监督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反馈评价机制还坚持得不够好;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上,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服务、法律救济还显得不够积极主动;法规部门人员的素质离工作要求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政策法规部门的职能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发挥。因此,我们要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政策法规工作,还必须要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坚定的工作原则,明确的工作目标,才能够不断推进全省国税系统政策法规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去年法规工作会议上,我曾经提出了法规部门如何服务大局,认清形势,围绕建设法治税收、和谐税收这个大局来创新思路,创新工作的问题,也引起了大家的共鸣。继续围绕这个思路,谈谈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法规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必须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出发点促进和谐税收建设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时代的主旋律。构建和谐国税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国税工作的突出主题,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不能够脱离科学发展观理念,不能够脱离国税工作主题,必须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出发点促进和谐发展,努力建设和谐税收。
首先,开展政策法规工作必须服务于发展。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是构建和谐国税的重要保障,是建立公平竞争的税收秩序,夯实国税事业和谐发展的法治基础,政策法规部门责无旁贷。在税收政策制定方面,省及省以下各级国税机关没有税收立法权限,但可以依职责制定具体的税收工作措施和要求,来确保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在这个方面,政策法规部门要切实履行把关职责,从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角度保障出台的各项落实措施和工作要求不与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相违背。在税收政策法规的实施方面,要注重建立和认真落实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策评价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研究调整完善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相适应的税收政策规定,从而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制定、实施、反馈、调整和完善的各个环节。
其次,开展政策法规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政策法规工作要强化服务理念,要关注民生、反映民情、体现民意,不能够把执法与服务相对立,要按照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服务,及时化解税收征纳矛盾,相互尊重、和谐相处。在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方面,既要注重加大对税务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严格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也要为税务执法人员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有效预防和降低执法风险。在税务违法处理方面,既要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也要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促进纳税人自觉主动依法纳税,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
第三,开展政策法规工作必须注意统筹兼顾。统筹兼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政策法规工作是综合性工作,必须统筹把握。要统筹处理好部门与全局、执法与服务、惩戒与教育等各方面的关系,有效推动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不断深化、全面发展。比如在促进和支持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上,既要注重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也要做到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根据省情和武汉城市圈的实际不断创新征管的制度、方法和手段,积极争取有利于“两型社会”建设的有利政策,充分地发挥国税部门的职能作用。在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中,既要强化法治手段,依靠税收法律制度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也要充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树立服务理念,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
(二)必须坚持以加强执行力为切入点推进法治税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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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面宽,各级政策法规部门作为综合性业务部门,要积极参与政策调查研究和论证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为政策的调整完善出一份力。
最后,就是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做好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和文明执法考试工作。目前,省效能办发出的关于组织文明执法教育考试的通知,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垂直管理系统以垂直管理部门抓为主。省局决定,全省系统文明执法教育考试由法规处牵头负责。要按照省局和当地政府安排,一是要切实开展好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要通过活动开展,使每个执法人员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同志们要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针对性的。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文明性和规范性方面接连不断的出现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虽然我们国税部门没有发生这方面的问题,但也要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引起重视。二是要认真组织好文明执法教育统一考试。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考试由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考试时间初步定在7月份,不合格的还要组织补考。考试对象是所有行政机关具有执法资格的在岗人员。考试采取开卷形式,独立答题,考试范围是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省效能办公室编印的学习资料。考试题型分为填空、选择、判断、简答、论述、案例分析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考试工作,提出了一些硬性要求。为确保考试不走过场,要求各部门要进行督导,对考试组织不力的,要通报批评,重新组织考试,考试不及格的人员,要暂停行政执法资格,待补考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因故未参加考试的,要参加集中学习和补考,文明执法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够参加当年评优选先。会议后将进行部署。现在离考试只有一个月了,时间很紧迫,同志们回去后要抓紧传达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开展学习。
同志们,新的历史时期赋予我们税收政策法规工作很多新的任务,也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希望我们全体从事法规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进一步明确我们肩上的责任和任务,在总局和省局领导下,进一步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努力争创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