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妥善处置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县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新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

1、受害森林面积在5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2、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0亩以上的重特大森林火灾;

3、东堡山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报告的程序

(一)各片、行政村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二)各村森林防火巡逻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报告;××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情况严重的立即向县防火办上报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乡镇、村、土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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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秩序维持。××派出所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六)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派出所和各村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县防火办。

(七)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要及时报导,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