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减灾应急预案
为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规范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二、指导方针
灾害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办事处制定应急预案,储备救灾资金和物资,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发挥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和预备役部队、公安干警和广大民兵等快速反应力量的突击作用,共同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四、自然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办事处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救灾工作有细则和具体实施,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办事处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14个。
办事处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办事处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社建科,其职责是:
(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2)召开会商会议,对灾区形势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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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组织有关部门紧急行动,紧急救援和转移灾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为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
八、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受自然灾害影响,办事处应在全面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要确保受灾群众每人每天至少1斤口粮,保障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恢复重建工作应由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