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市粮函[20*]45号和*府办[20*]88号文件“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为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县局决定从4月28日—8月6日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各企业,请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好督查活动。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百日督查行动”,推动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为确保今年奥运会、残运会、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促进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和落实2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

2.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号),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汛期除险加固,落实防范易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的各项安全措施情况

3.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4.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精神,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5.购销企业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规定的情况。规范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等制度。要重点检查药剂与器材混存、药剂保管制度不落实的情况,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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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百日督查行动”要突出重点,坚持“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互相促进。督查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言提出问题、查出问题、解决问题,保证督查效果。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要加大“百日督查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人人关心、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及时反馈,认真总结。认真做好督查工作的信息整理和报送工作。各企业要将督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经验做法上报县局并将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7月20日前报送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