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房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上级领导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作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二、成立学校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为使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政教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成员包括食堂、实验室、电脑室、图书室等管理员,各成员进行分工,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三、安全工作检查时间及步骤
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配电房、实验室、电脑室、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本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9月18日——10月9日)。学校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要重点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电脑室及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集中的场所认真进行逐一排查,消除安全工作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同时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在最短时限内整改,并确保整改质量,并将自检、整改报告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联检阶段(10月10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各个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3、随机抽查阶段(长期)。我们将进行不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4、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四、安全检查内容及措施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自检制度,定期检查重点部位如校舍、食堂、锅炉房等基础设施,随时关注情况变化,认真做好记录备案。
1、校园校舍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自检,做好校园校舍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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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发生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
5、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为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学校特制定安全举报投诉查处制度,并在学校设立举报电话:领导小组副组长:尚文清318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