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质量思考

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目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民主测评是实现多方位征求、集纳民意和客观、公正、准确评价干部的有效形式,是贯彻群众公认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具体体现。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它已被应用到干部工作选、用、管的全过程,成为推进干部工作民主化进程中越来越受到关注的重要一环。但在实际操作中尚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

一、现行民主测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群众对民主测评工作思想认识有偏差。有的认为被测评对象升、降、去、留与已无关;有的认为干部工作是“暗箱”操作,民主测评只是摆形式、走过场;还有的人担心泄密,不敢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因而在填写测评票时不负责任的随意钩画。这些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民意的失真,影响了群众的参与热情。

2.民主测评内容不完善。现行民主测评内容有的设置过于笼统,简单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等次,无法反映测评对象的个性特征;有的设置划分过于细致,多达几十项具体的指标,使参评人员无所适从。

3.民主测评范围不合理。在《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对民主测评参评人员范围只作原则性规定,在现实操作中还比较模糊。现实情况中,考察组确定参评范围,一般只有中层以上干部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才能参加测评,只有在人数比较少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才参加投票,普通群众根本靠不上边。这样的测评造成民意失真的概率要高得多。

4.民主测评操作程序不严密。民主测评工作大都是召开会议,在短时间内集中进行,要求测评人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等次对测评对象划分等次。参评人员受到时间空间等方面限制,缺乏一个免于干扰充分思考酝酿的外部环境,往往跟着感觉走而盲目划票,使测评结果真实性大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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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合理确定参评范围,使民意真正具有代表性。测评中要突出广泛性、代表性、知情性,将平时与被考核对象联系较密切、知情度较高的人员作为参评主体。对于人员比较少的单位,除了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人员参加外,还要将其服务对象及其他联系密切的相关人员也列入参评范围。

四要改进测评方式和方法,为参评人员提供良好的测评环境。首先,要建立民主测评预告制度,根据测评对象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提前三天以上向参加测评人员预告测评内容,以便参加人员有备而来;其次,要坚持召开被测评对象大会述职制度,使参评人员对被测评对象的评价更有针对性。在测评过程中,要给予参评人员一定酝酿、思考的时间和空间。有条件的单位,要在测评会场把参评人员分散进行,消除干扰;没有条件的单位,要允许参评人员回办公室填写,以便打消顾虑。测评表应按领导干部、一般干部、普通群众分别收集,分类统计,以便于组织上更彻底、更全面地分析和掌握被测评对象的相关情况。

五要正确运用测评结果,不唯“票”取人。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地分析研究测评结果,防止和克服在考察评价上的唯“票”现象。对于有本事,靠得住,肯干事、干成事,敢抓敢管而容易得罪人的干部,即使测评结果不太理想,也要放心大胆地使用;对怕得罪人,怕担风险,政绩平平的干部,即使优秀票再高也不能予以重用,真正树立起“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用实际行动证明干部考察绝不是组织上在“走过场”,激发参评对象的参与意识,积极主动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