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鸭业园区、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公司),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苏应急办函〔2008〕9号)和扬州市政府办公室、扬州市统计局明传电报的工作要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的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调查的统计范围和内容为规模以上企业及其国有控股企业(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和星级住宿业)、规模以下国有控股企业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具体调查表式见附件一。
二、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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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准确报送数据,确保调查统计的严肃性。
三、报送要求
本次调查资料的时间为2007年1-12月。请各地、各部门审核确认后将加盖公章的统计表(各企业统计表,各地、各部门汇总表)于2008年3月4日下午5:30前报送市统计局工贸科和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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