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

同志:

大家好。热烈欢迎大家莅临我院评议审判工作。

下面,我代表xx市人民法院汇报2008年以来的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恳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2008年以来,我院的审判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一定成绩。2008年至今年5月,我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4170件,审结3273件,未审结的案件基本为今年新收的案件,总的结案率为78.5%,结案标的额为21700.0872万元。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16件,执结616件,执结率为86%,执结标的13833.8248万元。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打击刑事犯罪,营造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2008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72件,审结212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367名。一是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重点打击带黑恶性质的暴力犯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盗窃、交通肇事等暴力性犯罪和多发性犯罪案件49件,判处被告人131人。如依法对杨某等13人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组织妇女卖淫案给予从重处罚,有力地震慑犯罪,有效地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大惩治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5件。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努力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重视改造和预防工作。对过失犯罪、确有悔罪表现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08年以来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45人,单处或并处罚金等53人。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刑事司法领域人权的保护,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被告人,及时指定辩护人,保护被告人依法获得辩护的权利;对于经济困难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及时指定代理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12件案件的当事人获得了34.14万元的赔偿款,有力地保护了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2008年以来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798件,审结2977件,涉诉标的21700.0872万元。审结农民工维权案件412件,为812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700余万元;突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民营经济等发展重点,妥善审理涉及我市支柱产业、骨干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工业园区发展等案件71件,审结企业改制、破产案件3件,协助安置职工260余名;及时研究国际金融危机给工业发展在法律层面上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参与修订完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19件;妥善审理涉农土地征收承包、农业产业化经营、宅基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案件19件;深化农民工权益维护专项活动,探索委托工会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调解劳务纠纷案件机制,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审结建设施工合同、借款合同等案件975件,依法保护诚实守信者,制裁破坏市场秩序者,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审结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等案件92件,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审结赡养、抚养、离婚等婚姻家庭案件1000余件,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不断完善民事诉讼调解工作机制,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2%。

(三)推进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2008年以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0件,审结81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2件,裁定准予执行22件。在案件审判过程中,针对行政争议与民事权益纠纷相互交织的特点,积极探索协调和解工作机制,注重协调公民权利与公共权力的关系,73%的案件通过协调和解的方式结案。在非诉行政执行工作中,尤其是在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土地承包经营许可等矛盾较为尖锐的案件时,注重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妥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既保障了行政行为的严肃性,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拓宽行政服务渠道,为市重点工程建设提供行政法律咨询,在乡镇(街道)、税务、卫生、质监、路政等行政单位开展法律培训15场,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四)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树立司法权威

2008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716件,执结616件,执结率为86%,执结标的13833.8248万元。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坚持司法为民,从当事人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入手,采取集中执行和突击执行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涉及公民基本生活的赡养、抚育、医疗、劳动报酬案件的执行到位率明显提升,如我院对11件当事人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赡养义务的案件进行了集中执行,解决了老人们日常的吃、穿、住、行问题,确保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二是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加强组织协调,抽调精干人员,查找执行线索,强化执行措施,对排查出的46件积案全部执结。同时健全执行机制,完善财产申报、媒体曝光、举报奖励等制度,并会同纪检、公安、工商、房管、银行等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三是深化执行管理,公开执行期限、社会监督电话,完善执行听证制度,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公开曝光被执行人15名,司法拘留8名。四是积极化解执行矛盾。坚持教育疏导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综合运用执行和解、督促履行等手段,有效化解了一批历年积累的执行信访矛盾。

(五)强化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我院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联动,法院积极主导、信息资源共享,诉求渠道畅通、人民群众受益”的原则,大力推进“大调解”工程,探索诉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2009年培训人民调解组织3次161人(次),指导调解矛盾纠纷181件。按照“案结事了”原则,成功化解企业员工索薪、花园坝拆迁纠纷等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大要案件,成功化解刘英清与其子不当得利和赡养纠纷等上访老案。2008年以来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76%,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100%,行政案件协调结案率达73%,执行案件和解率达69%。大调解工作得到了中央、省、市领导及北大、清华、人大、川大等大学法学专家充分肯定。

(六)加强信访工作,全力化解涉诉矛盾

在处理信访过程中,一是注重加强初信初访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立案与信访的关系。认真落实案件审判后解答当事人法律疑问制度,做到依法办案与加强心理疏导相结合,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接待和答复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上访,收到良好效果;二是全力化解涉诉信访矛盾。以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当事人正当反映利益诉求、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结合法院信访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涉诉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实行院领导信访值周制度,继续完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切实把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在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涉诉矛盾化解工作合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没有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进京赴省以及群体性事件。08年以来,我院圆满完成了16件上访老户案件的化解工作,未新增1件涉诉信访案件。

二、围绕宗旨抓便民,司法为民有新进展

坚持“司法为民”宗旨,高度关注民生民利,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突出司法人文关怀,彰显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成效。

(一)实施司法便民工程。以开展“三大主题”、“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司法便民工程。开辟巡回审理、院坝开庭、就地调解等便民渠道,拓展电话立案、假日立案、网络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2008年以来巡回审理案件161件;大力开展弱势群体专项执行活动,突出赡养案件专项执行重点,为生活困难老年人执行生活费5.2万元。

(二)实施司法救助工程。以开展慰问困难群众、帮扶教育问题青少年、提供司法救助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爱心救助工程,促进社会和谐。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125.1705万元;依法为盲、聋、哑及限制行为能力人指定辩护人或代理人,保障弱势群体平等的诉讼权利;争取市政府和企业支持,筹措资金10万余元,给予生活确有困难的10余名当事人司法救助,助其走出生活困境。

(三)实施案件繁简分流。以推行速裁程序为重点,实施普通程序简易审,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通过速裁程序结案的民事案件占民事案件的6%,速裁程序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为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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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今后的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