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应急管理通知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8〕67号)和全市第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我县应急体系建设,现就有关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年内应急管理工作重点
(一)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抓紧建立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承担应急管理的各项职责和任务。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同时,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督促辖区内的学校、企业落实应急机构和人员,并负责对其进行备案登记。
(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首先,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县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决定》(足府发〔2008〕41号)文件要求,加强与县政府应急办和市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完成各自的预案编制任务。其次,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督促辖区内的所有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因地制宜编制一套应急预案,并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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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有关注意事项
(一)属县教委直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将各自的应急机构、人员、应急预案直接报县教委备案;其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报所在的街镇乡教育管理中心备案,再由街镇乡教育管理中心统一报县教委备案。
(二)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10月底以前完成今年应急管理的重点工作,并将完成情况书面报县政府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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