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申请生活补助报告
部分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核查登记
和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问答
一、此次核查登记的范围是那些。
答:
为提高核查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此次核查登记的对象是:从今年起5年内满60周年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即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享受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条件是什么。
答: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正式颁布实施时间为准)实施前入伍;二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三是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三、如何界定农村籍退役士兵。
答:农村籍退役人员界定为两类对象:一类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另一类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但上述人员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四、年满60周岁(含60岁)如何界定。
答。是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满60岁的,除今年从8月1日起开始发放生活补助外,以后均从满60周岁的当年1月份开始发放生活补助。
五、2011年年中去世的符合条件的对象是否属于核查登记的范围。
答。2011年8月1日前去世的不登记;2011年8—12月之间去世的登记。
六、如何确认农村籍退役士兵的服役年限。
答:按年计算,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算头算尾。举例:张三,1967年12月入伍,1970年1退伍,他的服役年限为4年。
七、农村籍转业志愿兵能否享受生活补助。
答。对于转业志愿兵,其服义务兵的年限可计算为享受生活补助年限,但转为志愿兵后的服役年限不计算在内。
八、核查认定对象身份的原则是什么。由谁负责核查认定。
答。属地管理原则,即由对象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
九、核查认定对象身份的工作分几个阶段完成。
答:共分五个阶段完成,依次是:政策宣传、个人申报、初审把关、会审认定、建立档案。
十、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如何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
十一、村、乡两级基层组织如何进行初审把关。
答。村(居)委会对相关人员的申请材料首先进行初审,然后报乡(镇、街道)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
签署意见后,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十二、县级民政部门会审认定的主要工作流程是什么。答。首先组织专人对乡(镇、街道)上报的人员集中进行身份核实,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符合条件的,逐级通知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在“县级民政部门审定意见”中填写“符合条件,同意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公示期间和以后有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组织专人再进行调查核实。最后组织专人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填入《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为下一步录入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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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答。2011年8—12月之间去世的,发放5个月(8月1日起)的老年生活补助;2012年以后(含2012年)去世的发放去世当年全年的老年生活补助。
二十五、对于农场农工,自己缴纳了养老金的,目前领取养老金的能否享受老年生活补助。
答。可以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