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提升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法治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将年度法治建设内容纳入述职述廉报告中。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具体要求。二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各级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工作要求,制定了《市委退役军人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贯彻实施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明确了普法工作内容、措施、要求,推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依法履职作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基本方式,把法治思维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领导班子带头学,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专题学习十四届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习、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二是举办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班、全市基层退役军人党员暨退役军人志愿者培训示范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班,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新修定《公务员法》、网络安全知识等专题辅导,着力提升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和广大退役军人法治素养

(三)立足部门实际,履行普法责任一是加强《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与市委党校协调,将《保障法》纳入党校教学内容。组织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共10支参赛队伍参加“喜迎党的二十大庆祝建军95周年”**市《退役军人保障法》知识竞赛决赛。联合市司法局举办《法治视界》“以法为名·维护军人尊崇地位”法治文化进军营活动,围绕《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与部队官兵进行互动交流。二是结合**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文明办、市普法办将《保障法》普法入户宣传融入到志愿服务,全市各单位利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提供的案例、ppt课件、宣传视频、宣传海报,先后以学雷锋活动日、党员“双报到”、支部主题党日等契机,组织志愿者到包保社区、下沉社区开展《保障法》宣传三是充分利用各类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在“爱国拥军·情系老兵”双拥志愿服务活动启动式上,市、西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退役军人提供现场政策咨询,开展《保障法》有奖知识问答,参加活动的退役军人广泛参与;在“三送”进军营活动中,设置政策咨询区,围绕《保障法》为军人讲解普遍关注的退役安置、拥军优抚、就业创业等政策。开展《保障法》宣讲员暨乡村(社区)退役军人“法律明白人”培养项目,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推选**人,并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面向辖区退役军人、群众开展宣讲**余场次,市局从中选送*名退役军人工作人员和*名退役军人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项目负责人带头在全市基层退役军人党员暨退役军人志愿者培训示范班讲解《保障法》,并加入**市“八五”普法讲师团。

(四)发挥老兵作用,加强法律服务一是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立老兵工作室**家,通过“兵说兵话、兵疏兵心、兵讲兵理、兵解兵惑”,实现老兵问题老兵办。自从老兵工作室成立以来,开展心理疏导***余次,调处信访矛盾**件,帮扶老兵**件,使老兵心理得到极大抚慰。二是积极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帮助退役军人挽回财产损失和争取财产权益收益***余万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退役军人矛盾纠纷调处和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调解工作作为化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初步形成与**市域治理相适应的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调处和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调解一起关于伤残军人二次手术费用矛盾纠纷问题,阳新县局与县法院成功化解了*件案值达**万元的涉军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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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托退役军人四级服务体系,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特别是对广大退役军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从讲政治、讲政策的高度,积极主动作为,正面回应解答,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在法律政策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

(三)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充分利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大厅、电子屏、楼道等,展示法治文化。深入挖掘区域内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加强保护宣传,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等场所,建设一批红色法治文化主题宣传教育基地。

(四)强化法律服务工作。强化法律在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法治观念。充分发挥老兵工作室作用,加强与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联系,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渠道,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性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