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意见
现在普通民众面临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不容置疑的。看看大、中城市里看病的有多少是本市居民,再看看大医院里看病的有多少是附近的市民,至少都有40%,这就可见一斑。我国的“看病难”,难在区域医疗卫生水平差距较大、难在地方医疗卫生资源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更难在社区卫生服务的不健全。
现在进行“新医改”,必须实现结构性调整,这是“新医革”的重中之重。因此,“新医改方案”确定的近期五个重点中,就有两个是关于基层卫生服务,即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其实施主体的重点就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农村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城市是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健全和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是医改的基础,不健全将直接导致城乡居民的健康管理缺失和生活方式病等多发。为此,笔者就搞好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全和完善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
1.转变“小病去社区、大病去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宣传误区,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应该是以社区和家庭为对象,开展疾病预防、常见病与多发病诊治、医疗与伤残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妇女儿童与老人残疾人保健等“六位一体”的服务,医疗只是其中的一项,而且是全科医疗服务。这就是称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而非“社区医院”的缘由。
而现在广为传之的“小病去社区、大病去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宣传,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实质内涵会产生两方面的误导:一是使广大群众,包括医疗卫生人员普遍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与大医院是一样的,只有医疗功能,不同的是看不了大病,是离家近、规模小、水平低的医院和药店。因而往往拿大医院的医疗水平一项指标来要求和评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以此来决定是否接受社区卫生服务或者是否就职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是不利于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在专业、业务技术能力的配备,也不利于医疗卫生人员从治疗模式转到“六位一体”的思维习惯上来,大部分人员的知识结构、从业经验和思想意识仍集中在治疗上,缺乏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相应的意识、知识和技能,因而距担负相应职能尚存在较大差距。
正确的功能定位和宣传引导,才能增强人们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知,了解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有何不同,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社区居民生活和健康的影响,强化其在防病、养老、保健和康复等健康领域中的“守门人”作用。
2.健全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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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出现了“低价采购、高价售药”的现象,经调查原因有三。一是零差率药品采用的是“打包招标”的集中采购方式,在产品技术指标相同条件下,每包总价最低者中标。某些投标者对不常用的药品以低价竞标,而对百姓常用的药品以高价竞标,使得中标的各包药品总价虽低,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百姓常用的“零”差率药品价格,却高于附近药店里的同类药品。二是在实行零差率药品举措后,一些药商停止了销售某些低利润药品,另一些药商寻找新的厂家代理药品,出现了通过改变生产厂家和产品规格而抬高药价的现象。三是药商在低价中标后,无法供货,使市民得不到零差率的实惠,甚至出现了有些社区卫生服务站高价购进市售药品,再按中标价格低价售出药品的价格倒挂现象。这些问题将越来越严重影响药品“零差率销售”这一惠民政策和举措的效果,影响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的认同,也一定程度上诋毁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声誉。
为此,应完善“零差率售药”实施相关政策和措施。一是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方式,将零差率药品集中采购对象为药商改为药厂,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评标时不只看每包的总报价,更应以分项报价表为主要评审依据,杜绝“打包藏价”现象的发生。二是完善药品价格政策,限定最高价格,控制药品利润率,对违反者明确处罚规定。三是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质优价廉的药品,应制定切实的鼓励政策,减少和杜绝“降价无货”和“换名提价”现象的发生。
相信通过政府的大力宣传和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以及城乡居民认知程度的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一定能够不断提高,“六位一体”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一定能够整体发挥作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一定能够实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医改才能顺利进行。